一、主科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考试形式
·网上报名时,广东省考生须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择初、复试曲目;非广东省考生按要求自行填写初、复试曲目(亦可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曲)。
·初、复试所填报的曲目均不得重复。
·考生必须采用无伴奏方式背谱演奏,否则将取消考试成绩。
※广东省考生规定曲目范围包含2018年星海音乐学院规定曲目及中央音乐学院规定曲目。
(二)初试内容
▲ 其余各专业(方向)
演奏练习曲及乐曲各一首。
(三)复试内容(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 打击乐专业(方向)
1.演奏木琴乐曲一首;
2.演奏中国民族鼓类乐曲一首。
▲ 其余各专业(方向)
演奏乐曲一首。
二、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划定资格线)
1. 乐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