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科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流行音乐演唱专业(方向)
▲ 考试形式
·网上报名时,广东省考生须在规定曲目范围内任选四首不同的抽签曲目;非广东省考生按要求自行填写四首不同的抽签曲目(亦可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曲)。
·初、复试的具体考试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考生提供的考试伴奏光盘仅限CD格式(光盘内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音响)。考试时如遇伴奏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伴奏光盘曲目顺序须与网报所填相一致,并附上序号目录。
▲ 初试内容
背谱演唱歌曲一首。
▲ 复试内容
背谱演唱歌曲两首。
(二)电子键盘演奏专业(方向)
▲ 应试乐器种类
▲ 考试形式
·网上报名时,广东省考生须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择初、复考试曲目;非广东省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考试曲目(亦可在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曲)。
·初、复试的曲目均不得重复。
·考生必须背谱演奏,否则将取消考试成绩。
▲ 初试内容
1. 交响乐作品一首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2. 巴赫复调作品一首或练习曲一首。
▲ 复试内容
1. 大型乐曲一首(风格不限)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2. 旋律配即兴伴奏一条(16小节以上,具体测试旋律由考场现场提供)。
※ 电子键盘演奏专业初、复试,均不得使用音序器播放打击乐以外的内录声部。
二、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划定资格线)
1. 乐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