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部满足观众们大男孩心理的漫画改编电影,《美国队长》用俗不可耐的方式宣告了主角的变身:羸弱不堪的史蒂芬·罗杰斯在街头被小混混一顿胖揍之后,鬼使神差的进入了美国军方的“重生”计划中,尽管他在选拔训练中一直名落孙山,但一次机警的放倒旗杆和一次舍己救人的训练场壮举让他受到了军方科学家的青睐,最终,罗杰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注射进了全天下男人都梦寐以求的血清,成为一个肌肉发达面庞英俊发型优雅上天遁地无所不能的成功人士——“成功人士”的定义是:不仅名利双收,还赢得了美女的投怀送抱。
这真是有些狗血的人物设定,当然,美国漫画里的超级英雄,大都有一个狗血的变身过程,就像蜘蛛侠、超人、蝙蝠侠这些中国观众们耳熟能详的美漫英雄一样,无论是被节肢动物叮咬、来自外星人的血统遗传还是高科技装备的武装,超级英雄们平时一副装扮,打坏蛋练级时就得浑身上下Cosplay一番,内衣外穿(或者套头)方能粉墨登场。
美国队长也遵循着上述的超级英雄变身模式,不过作为惊奇漫画(那时他们还叫“时代漫画”)最老牌的超级英雄形象之一,诞生于二战烽火中的《美国队长》亦有着诸多与后来者不同的特质:一般来说,和平时期耀武扬威的超级英雄们都是类似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武侠角色,从《史记》里的《游侠列传》开始,他们就以其不羁的人生姿态、不与官方合作的江湖立场、身怀绝技的专业技能以及行侠仗义的精神独步于华夏文明;而在西方文化中,罗宾汉式的绿林好汉也是文艺作品中长盛不衰的人物形象,到了法律精神极端发达的当代美国,由于对程序正义的顶礼膜拜,也造成了美国判例法体系中显而易见的纵容罪犯的弊端,当然,实践归实践,司法体系不能改,但民众的心理总需要个宣泄口,于是乎,一批游走在司法体系边缘,用个人能力惩治罪犯的“维吉兰特正义”维护者便应运而生,他们的出现将现实司法体系之下的漏网之鱼一网打尽,给民众以极大的心理安慰——美式漫画中的超级英雄,大都承担这个功能。
所以,美漫中的超级英雄,大约可以等同于中国文化中的武侠,前者拥有超能力(天赋的、变异的或科技提供的),后者则掌握了违背生理学和物理学常识的功夫绝技,二者都是借个人能力行侠仗义,殊途同归。不过美国队长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异类,他出现时乃是二战正酣日,此时呱呱坠地的美国队长,正是美军摇旗呐喊的政宣工具:骨瘦如柴的史蒂芬·罗杰斯一心投军被拒,却误打误撞的成为了“美国队长”,此间的命运垂青,正是应合了美国军方的需要——所以,美国队长的身份公开透明(无需私下变身),而且其行动完全听从于美军指挥。
史蒂芬·罗杰斯与美军的配合堪称全方位,不过当他首次以“美国队长”的名头出现在媒体上时,并非战斗序列的成员,而只是一个美军的“文工团员”——参议员需要美国队长在全美巡回演出来推销战争债券,而美国队长也乐此不疲并不辱使命。不过当罗杰斯真的来到前线劳军时,却遭到了大兵们的无情奚落——从男性心理来讲,也许正是这一事件而并非什么爱国主义精神让美国队长走上了与“红骷髅”对抗之路。
千万不要低估一颗文工团员的复仇之心,当美国队长摆脱文艺兵编制之后,他的战斗潜能被迅速激发起来,直打得“红骷髅”屁滚尿流。值得注意的是,“红骷髅”属于一个名为“九头蛇”的神秘组织,他们连希特勒也照灭不误,以现在的观众心理揣度,正好应合了反恐怖主义的诉求。不过美国队长和他的同侪(除了一个亚裔士兵)均为高加索人种,似乎与时下流行于好莱坞的多元种族构成有些隔膜。
《美国队长》的片尾还有一个彩蛋情节:钢铁侠、雷神、黑寡妇、绿巨人等组成的“复仇者联盟”集体亮相,预告超能英雄电影的集大成者《复仇者联盟》即将公映,可惜在内地公映版里被剪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