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进入考场前必须认真清理随身携带的物品,不得将复习资料和图片带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
3、按照教育部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考生不得将手机、BP机、电子记事工具、照相机、MP3、MP4等物品带入考场内,一经发现,一律按作弊处理。
4、考生进入考场后,造型艺术、中国画专业考生按抽签号码对号入座;艺术设计、建筑学及书法学专业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擅自交换位置者按违纪处理。
5、每场考试开考30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6、考生不得自行携带草稿纸进入考场。
7、在造型艺术专业和中国画专业的命题创作科目考试、艺术设计专业及建筑学专业的所有科目考试期间,考生一律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含去厕所),请考生进考场前做好一切准备,如有极特殊情况须经考点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考场者,按弃考处理。
8、上述第7条所列考试科目考试结束方可交卷,其他考试科目考试开考60分钟后允许交卷离场。各专业色彩考试,凡使用条形码面作画者,切记将条形码置于试卷上方,以免颜料污损条码。
9、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卷面不得出现与试题无关的任何标记,不得毁坏或污损试卷条形,否则试卷作废。
10、如试卷出现问题请及时向监考人员反映,不得私自更换试卷或条形码,违者按违纪处理。
11、试卷四角可用图钉固定在画板上,不得使用胶条封贴四边,否则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