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是以经过提炼加工的人体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运用舞蹈语言、节奏、表情、构图等多种基本要素,塑造出具有直观性和动态的舞蹈形象,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样式。
舞蹈编创要牢牢把握舞蹈艺术的本体审美特征,通过舞蹈节目创造性地体现这些本体审美特征。
具体而言,舞蹈编创要遵循以下三大原则。
一、形象性
形象性是舞蹈艺术的重要审美特征之一,也就是说,舞蹈艺术是以舞蹈形象为载体和依托的,离开了舞蹈形象,舞蹈艺术就不复存在了。无论是中国舞蹈还是外国舞蹈,也无论是古典舞、民族舞、现代舞、芭蕾舞,以及情结舞、情绪舞等等,无不以舞蹈形象作为重要的艺术核心与艺术标志。
当然,所谓“舞蹈形象”,不仅指人物形象,而且包括拟人化了的动物形象、植物形象、器物形象等等。
舞蹈形象的塑造,完全依靠演员的形体动作来实现,也可以说,人物形象作为舞蹈形象的“物质材料”。在人物形象作为舞蹈形象时,则以演员的动作、姿态、表情、造型等为主要手段。例如舞剧《红楼梦》中女主人公林黛玉的人物形象,就通过林黛玉的扮演者陈爱莲以中国古典舞蹈所特有的造型美和内在的韵律感,并吸收了中国戏曲舞蹈中的“圆场”、“水袖”、“碎步”以及“指法”、“身段”等动作技巧,成功地塑造出林黛玉多愁善感的性格和痛苦悲愤的内心世界。在拟人化的动物形象、植物形象、器物形象的塑造中,也主要凭借演员的动作来塑造生动感人的舞蹈形象。例如女子独舞《雀之灵》,就通过舞蹈家杨丽萍用身体几步动作与全身动作的密切配合,特别是手指、手腕的细腻动作与腰、胯部位的婀娜身段动作,精巧别致地塑造出一个灵秀美的孔雀形象。
由此可知,舞蹈编创要紧紧抓住以舞蹈动作塑造舞蹈形象的关键,以演员的动作线作为塑造舞蹈形象的红线,为演员提供充分的展示平台和艺术创造平台。
二、抒情性
抒情性也是舞蹈艺术的重要审美特征之一。舞蹈的动作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舞蹈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形象”表现“心动”,通过动作表现情感,做到“形神兼备”、“身心一致”。为此,舞蹈编创就要牢牢抓住舞蹈抒情性的神髓,通过各种手段,千方百计地抒发人类的各种丰富复杂的情感。
舞蹈的抒情方式,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三种:
一种是直接抒情。这是指编导者直接抒发舞蹈人物形象的某种内心感情,以此强烈地感染观众。例如彝族双人舞《阿惹妞》,编导者就抓住爱情历史悲剧这一最富有激情的传统题材,并抓住人物最动情的时刻,以情动舞,把无形的情感化作可见的形象。
另一种是间接抒情。这是指编导者在舞蹈作品中对动物的情态、植物的特征、器物的形态变化等,赋予形象以浓郁的感情色彩。例如女子群舞《小溪·江河·大海》,编导者就通过二十四位演员的舞蹈动作,塑造出小溪、江河、大海的形象美,表现出小溪汇成江河、江河汇成大海的深刻内涵与哲理化的思想情感;又如女子群舞《荷花赋》,编导者也借助演员的舞蹈动作塑造出的“香远益清,亭亭净植”的荷花的物象,表现出“出淤泥而不染”的人的思想情操。这种抒情方式,体现出编导者将在生活中的主观感受的思想、情感与客观外界的事物、景物达成统一,寓情于物、情景交融,因而使舞蹈作品充满了诗情画意。
第三种是叙事与抒情相结合突出抒情。这是指编导者在叙事的过程中强调抒情,使叙事与抒情互相渗透,揉和在一起。例如根据民间传说改编的蒙古族大型民族舞剧《森吉德玛》,就以一对恋人的爱情故事形成的情节为构架,而在情节发展中又突出了一对恋人的钟情、定情、恋情、殉情,使“情节”成为“情结”,把人物的思想感情表现得淋漓尽致。
三、韵律性
韵律性同样是舞蹈艺术的重要审美特征之一。舞蹈编创同样要牢牢把握韵律性的神髓。舞蹈韵律主要体现它的节奏上,例如大型民族舞剧《丝路花雨》中英娘“反弹琵琶”的舞蹈动作,节奏就由缓到急,幅度由小到大,表现出韵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