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舞蹈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我院属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实施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结合2017年我院各专业的一志愿考生成绩,将我院2017年各专业的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如下:
专业 |
方向 |
最低录取控制线 |
说明 |
( 汉唐古典舞方向) ( 中国民族民间舞方向) ( 芭蕾舞方向) ( 音乐剧方向) |
235 分 |
专业校考成绩90 分以上者 高考成绩增加20 分 |
|
表演 |
( 国际标准舞方向) |
255 分 |
|
表演 |
( 现代舞方向) |
245 分 |
|
270 分 |
|||
舞蹈学 |
( 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 |
395 分 |
|
( 舞台设计绘景方向) ( 舞台服装与化妆设计方向) ( 舞台灯光设计方向) |
345 分 |
专业校考成绩前3 名者 高考成绩增加20 分 |
|
舞蹈编导 |
( 新媒体舞蹈方向) |
380 分 |
英语≥ 80 分,英语+ 语文≥ 160 分 |
公共事业管理 |
( 中外文化交流方向) |
470 分 |
英语≥ 95 分,英语+ 语文≥ 190 分 |
特别说明:
针对江苏、上海、新疆高考科目及分值,按以下折算公式确定各专业分数线:
我院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江苏(440 分)/ 上海(630 分)/ 新疆(450 分)
高考总分(75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