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统考”);播音与主持、表演(含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书法方向)等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联考”),其它未涉及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
凡符合省招考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字[2010]17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1、省统考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类各专业的考生(除部分专业外见〈附件1〉),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2、省联考报考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播音、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播音与主持、表演专业省联考,由山西师范大学承办;报考山西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联考,由山西师范大学承办;报考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大同大学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联考,由太原师范学院承办。
3、校考省属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有:山西大学的戏剧影视文学(艺文艺理均可)、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文史类)等专业的报名考试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考生报考时须缴纳有关费用及数码像片三张,填写有关报名表格,并在规定时间按时参加考试。无当年高考考生号及数码照片的,一律不准报名。
4、考生统一报名时除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外,参加美术、音乐、舞蹈专业的考生还须填写《山西省普通高校美术(音乐)专业考试报名表》,按规定缴纳艺术类考试费,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5、考生号的编排按省招考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字[2010]1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6、各市招办将艺术类考生报名和数码照片信息光盘及有关资料(含美术、音乐专业考点名称)于12月15日前汇总报送省招考中心。省招考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随机编排考场。
二、专业考试
1、美术
(1)报到时间及地点:考生于12月29日到各市招办设立的报到点报到,具体地点由各市招办通知。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美术专业准考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美术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及时间:12月30日上午:色彩8:30—11:30下午:素描14:30—17:00速写17:00—17:30各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满分为300分。
(3)考试所用画板、画具、马扎等用品考生自备。
2、音乐(1)声乐、器乐、电声乐、音乐学(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a考试科目理论(听写、乐理)、视唱、演唱<奏>。
b、理论考试报到地点和时间: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12月30日上午到各市招办设立的报到点报到领取《音乐专业准考证》,12月30日下午(14:30—17:3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参加理论考试。
c专业考试内容: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视唱科目的考试外,①声乐专业:歌曲一首;②器乐的钢琴专业:练习曲一首或复调乐曲一首、主调乐曲一首;③器乐的手风琴、管弦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打击乐专业:小军鼓乐曲一首、木琴乐曲一首或钢琴曲一首);④器乐的中国乐器专业:乐曲两首;⑤电声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键盘<含电子琴、双排键、钢琴、架子鼓、电吉它或木吉它、电贝司、电声萨克斯均可);⑥音乐学(含史论)专业:选考声乐或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任选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d、专业考试时间:2017年1月12日开始。考试地点:山西大学。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准时参加专业考试。音乐各专业:满分为100分。听写、乐理、视唱各占10%,演唱(奏)占70%。
(2)舞蹈
a、考试科目基本功考核:地面练习、擦地、小踢腿、蹲、单腿蹲、控制软开度、单一小跳、单一中跳、简单的技巧等。自选舞蹈表演:自选1分钟的舞蹈一段。音乐即兴表演:即兴创作(现场指定)。命题即兴:随机抽定考核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编出四个八拍动作。
b、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12月29日到各县(市、区)招办领取《舞蹈专业准考证》。
c.考试时间:2017年1月12日开始。考试地点:山西大学。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舞蹈专业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舞蹈专业满分为100分。基本功考核占30%,自选舞蹈表演占25%,音乐即兴表演占20%,命题即兴占25%。
(3)音乐专业考试除钢琴外,所需乐器考生自备。声乐考场提供伴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考生要自备乐谱,也可自带伴奏带或清唱。电声乐、打击乐专业的考生小军鼓乐曲带否伴奏不限。其它器乐考生考试时间原则上控制在二十分钟内,一律不准带伴奏。舞蹈专业考生表演所需道具自备。
3、播音与主持报到时间:2017年1月6日—10日(分别按市报到)报到地点: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播音与主持专业联考准考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播音与主持专业联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1月7日开始。
考试内容:
a.基本条件:发音器官无疾病,普通话标准,形体、形象、气质、身高(最低限度:女1.60米,男1.70米);整体印象;
b.基本素质:朗读指定文学作品(现场抽题,限2分钟)、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体裁不限)、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限2分钟)、才艺展示(限3分钟)。播音与主持专业满分100分。基本条件(整体印象)、指定文学作品、自备文学作品各占20%,即兴评述占30%,才艺展示占10%。
4、表演(含影视表演和戏曲表演)报到时间:2017年1月11日报到地点: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表演<影视、戏曲>专业联考准考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表演<影视、戏曲>专业联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1月12日开始。
考试内容:
(1)影视表演a、基本条件:形象、气质、身高(最低限度:女1.60米,男1.70米);
b、基本素质:声乐(自备歌曲一首)、形体(自备舞蹈、武术一段,限1分钟)、台词(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表演(集体命题小品)、才艺展示。影视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形体、台词、才艺展示各占20%,表演占30%,声乐占10%。
(2)戏曲表演
a.基本条件:形体、形像、气质,身高最低:女1.60米,男1.65米。
b.唸白(自备或规定片段、诗词均可,限2分钟);
c.唱腔(自备或规定唱段、民歌均可,限5分钟);
d.技能展示(任选起霸、趟马、走边、小快枪、大刀枪、单刀枪等或剧目片段,限5分钟)。戏曲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基本条件、唸白、技能展示各占20%,唱腔占40%。
5、广播电视编导
报到时间:2017年1月11日报到地点: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准考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1月12日开始。
考试内容:
(1)面试
a.基本条件:普通话标准,形体、形象、气质、身高。
b.即兴演讲(规定题目):现场抽题,准备时间3分钟,不得形成书面提纲或文稿(限2分钟)。
c.才艺展示声乐、器乐、舞蹈、表演任选一项。声乐统一钢琴伴奏,也可自备伴奏带。舞蹈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
(2)笔试命题写作:根据提供的几个词作为元素或给定的素材,围绕这些元素或素材写作。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满分400分。身体条件10%,即兴演讲25%,才艺展示30%,笔试35%。
6、美术学(书法方向)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7日—18日。
(2)报名地点:太原师范学院考生报名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联考准考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联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科目及时间:2017年1月20日。
上午:临摹(临楷书、临隶书、临行书)8:30—11:00
下午:中国书法常识14:00—14:30
创作(楷书创作、自选书体创作)14:30—16:30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满分100分。临摹占30%(临楷书、临隶书、临行书各占10%),中国书法常识占10%,创作占60%(楷书创作、自选书体创作各占30%)。
(4)美术学(书法方向)考试所用毛笔、墨、砚、毡垫、毛洗、镇尺等用品考生自备。
三、统考校考
专业考试成绩使用凡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省属高校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成绩省内通用,省外院校也可以使用。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省属高校的校考在本校所在地组织,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1、各市招办和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期间分别成立艺术类各专业考试领导组,认真部署专业考试工作,确保试题(卷)安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加强对重要环节的监督,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规范、安全、平稳、有序。考试工作所在院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大管理力度,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各环节的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省联考和校考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制订专业考试办法和评判标准,增强专业考试评判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严格专业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公平公正。对在组织专业考试工作中出现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高等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2、参加省统考的评卷(评委)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校推荐,省招考中心选聘。推荐的教师必须符合政治思想觉悟高、服从领导、工作严谨、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身体健康、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科专业考试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等条件。联考和校考评委亦执行以上条件。
3、对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有关学校必须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送有关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五、其他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的通知》的精神及要求,美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2、省统考成绩及成绩单由县(市、区)招办通知并发给考生,美术考生可在1月15日后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www.sxkszx.cn)查询,音乐、舞蹈考生可在1月26日后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查询。校考成绩由招生院校负责公示并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不应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四倍。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务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及考试成绩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3、考生考试期间的费用自理。
4、专业考试评委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