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师范大学省外艺术类专业测试内容与成绩计算方法
(一)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专业:(1)专业主项:在声乐、器乐中任选一项,自选曲目2首,占70%;(2)视唱练耳:占30%。
2.音乐表演专业:(1)声乐方向:自选曲目2首,占70%;视唱练耳,占30%;(2)器乐方向(包括民乐、管弦、键盘乐器等):自选曲目2首,占70%;视唱练耳,占30%;(3)舞蹈方向:基本功占40%、成品舞占40%、即兴编舞占20%。
(二)美术类专业
1.素描:占45%;
2.速写:占10%;
3.色彩(水粉):占45%。
(三)编导类专业
承认相关省份编导类省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