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代号 |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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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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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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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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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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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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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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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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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自选曲目1首(民歌、创作歌曲、中外艺术歌曲及歌剧选曲皆可)。
※伴奏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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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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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长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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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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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自选曲目1首(民歌、创作歌曲、中外艺术歌曲及歌剧选曲皆可)。
※伴奏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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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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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四胡、三弦、二胡、扬琴、古筝、竹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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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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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自选中小型乐曲、练习曲各1首,个别专业方向需加试音阶琶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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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视唱、练耳听写与乐理
②演奏大中型音乐作品1首(体裁不限,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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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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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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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自选中小型乐曲、练习曲各1首,加试音阶琶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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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视唱、练耳听写与乐理
②演奏自选乐曲1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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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马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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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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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自选中小型乐曲、练习曲各1首,加试音阶琶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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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视唱、练耳听写与乐理
②演奏自选乐曲1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
71
72 |
舞蹈表演(男)
舞蹈表演(女) |
15
15 |
①基本功测试;②舞蹈作品片段(可以重复初试作品,时间为1分钟,自备伴奏音乐磁带)③音乐素质测试④动作模仿⑤即兴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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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文化课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全国高考,考试科目和成绩计算按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
七、录取方法
2018年4月1日以后,考生可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http://www.ndzsw.cn)查询下载成绩通知单,高考报名时只能报考与合格成绩单专业代号相同的专业。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音乐表演演唱(民声,专业代号66)、音乐表演(长调,专业代号67)、音乐表演演奏(四胡、三弦、二胡、扬琴、古筝、竹笛,专业代号68)、音乐表演(钢琴,专业代号69)、音乐表演演奏(马头琴,专业代号70)考生在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相加后根据总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表演(舞蹈表演-男,专业代号71)、表演(舞蹈表演-女,专业代号72)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类别最低分数控制线者,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凡第一志愿报考内蒙古大学鄂尔多系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同时通过我院多个专业(专业代号不同)的专业考试,可以选择多个专业志愿报考。各个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录取。
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再次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计划,则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九、几项规定
1.新生入学三个月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其中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2.新生入学按规定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汉语授课学生7200元/学年;蒙语授课学生5760元/学年。
3.学生在校期间除钢琴外,个人所用乐器及各类消耗品自备。
十、咨询联系地址
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471-4992253(语音),4993105(语音),8935886(人工)。
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教务处电话0477-8591499
专业考试报名网址:http://exam.ndzs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