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初试科目及要求 |
音乐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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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 |
演唱两首声乐作品 |
音乐表演专业(钢琴方向) |
演奏两首钢琴作品 |
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 |
演奏两首器乐作品 |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 |
表演舞蹈作品一个 |
备注:
①舞蹈伴奏带应使用CD格式光碟;
②舞蹈着装要求:男生着贴身背心、紧身短裤;女生上身着贴身体操服,下身着紧身裤袜。
2、复试科目及要求
专业名称 |
复试科目及要求 |
音乐学专业 |
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钢琴或器乐(演奏两首不同风格、体裁的钢琴或器乐作品)、视唱、练耳、乐理、形象 |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 |
声乐(演唱两首不同风格、体裁的声乐作品,现场测试音域)、视唱、练耳、乐理、形象 |
音乐表演专业(钢琴方向) |
钢琴(演奏两首不同风格、体裁的钢琴作品,五升、五降内音阶、琶音、和弦由主考教师点抽)、视唱、练耳、乐理、形象 |
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 |
器乐(演奏两首不同风格、体裁的器乐作品,抽签视奏5-10行乐谱、视奏乐曲或练习曲片段)、视唱、练耳、乐理、形象 |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 |
备注:
①复试时,音乐学专业考生主项和副项均须准备两首作品,其中声乐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一首作为应考曲目,钢琴或器乐两首作品均须演奏;音乐表演专业(声乐、钢琴、器乐)考生主科须准备三首作品,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两首作为应考曲目。
②湖北考点考生在初试网上报名时登记复试曲目,其他考点考生在领取复试准考证时登记。
③视唱考试为现场抽题考试,练耳、乐理考试统一集中笔试。
3、评分要求
考试科目 |
评分要求 |
声乐 |
主要考察考生的声音条件、演唱技巧、表现能力及演唱作品的难度等 |
钢琴、器乐 |
主要考察考生的音准节奏、演奏技巧、表演能力及演奏作品的难度等 |
舞蹈 |
主要考察考生的形体条件、基本动作、剧目表演能力等 |
视唱 |
主要考察考生的音准节奏、一升一降内的所有调式 |
练耳 |
主要考察考生听辨旋律音程、和声音程、三和弦、属七和弦、基本节奏与简单旋律等(均在一升、一降范围内) |
乐理 |
主要考察考生基本音乐理论知识和记谱法常识 |
形象 |
主要考察考生身高、五官、身材、气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