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星海音乐学院原名为广州音乐学院,创建于1957年,是华南地区唯一的一所高等音乐专业学府。1985年为纪念广东籍人民音乐家冼星海,更名为星海音乐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是全国九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现设有音乐学系、作曲系、现代音乐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音乐教育系、艺术管理系、流行音乐系、舞蹈系、乐器工艺教研室、基础部和研究生部等14个系(部、室)以及继续教育学院与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学院的专业设置涵盖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及舞蹈等领域,目前已形成教学、创作、表演与研究四位一体的完整体系。
学院校园环境优美,教学条件优越,拥有现代化的音乐厅、专业录音棚、各类排练厅、学术报告厅和琴房大楼等一流教学设施,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学院还与星海音乐厅、广州交响乐团、广东歌舞剧院、广东省演出业协会、广东电视台、珠影乐团、广东音乐曲艺团、广东民族乐团、珠江钢琴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合作,建立了多个教学实践基地,丰富了学生的校外艺术实践活动。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率位于广东省高校前列。
星海音乐学院是艺术家成长的摇篮,欢迎所有渴望学习音乐、舞蹈的学子报考我院,在美丽的大学城岛上放飞你的艺术梦想。
一、招生系别、专业及名额
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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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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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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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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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高考志愿
对应的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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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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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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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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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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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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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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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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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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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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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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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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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音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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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音乐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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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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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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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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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音乐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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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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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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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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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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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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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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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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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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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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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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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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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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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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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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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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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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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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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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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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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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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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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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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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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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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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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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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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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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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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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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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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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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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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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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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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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键盘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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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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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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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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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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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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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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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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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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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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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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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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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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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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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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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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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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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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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工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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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工艺(钢琴调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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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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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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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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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招生名额最终以广东省招生办的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
(一)我院面向全国招生,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二)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至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报考办法与程序
我院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考生图像采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10日- 2月22日
2.报名系统: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http://www.xhzsb.com)
3.报名要求:
(1)考生自行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已在当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填写高考准考证号;没有高考准考证号的,请务必在得知高考准考证号后第一时间登录招生办信息网补填。具体填报方法见网页说明。
(4)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应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然后持该表按规定时间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方能成功。
※未进行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后不按规定时间到考点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确认时间:2015年2月27、28日
(2)确认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体育馆(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3)各地考生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表
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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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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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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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汕头、佛山、江门、肇庆、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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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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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韶关、湛江、茂名、梅州、河源、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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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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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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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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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广东省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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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下列资料:
(1)考生自行打印并签名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无效;
※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务必办理二代身份证,否则无法完成报名手续。
(3)本人有效学历证明(以下证件之一):高考准考证复印件、艺术类文考准考证(报考证)复印件或学校介绍信(须盖学校公章);
(4)广东省考生报考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流行音乐系、艺术管理系,需持音乐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
(5)非广东省考生如所在省(区市)要求参加艺术统考,则考生应参加相应考试,并持合格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否则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现场确认时,非广东省考生因需要进行考生本人图像信息采集(电子摄像),故考生应本人亲自前来办理。广东省考生则无需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确认现场不接收考生提供的照片。
3.报名考试收费标准:
初试费(含报名费):160元。
复试费(含报名费):125元。
※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所交报名费一律不退。
1各地考试 (三)报考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成功后,考生须自行上我院招生办信息网(http://www.xhzsb.com)打印专业准考证。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3月5日-3月7日
3.专业准考证无须盖章,考生只需按专业准考证安排的时间持证准时参加考试。
4.广东省考生报考须知
(1)广东省考生报考我院不同专业,须按下表要求参加相应考试:
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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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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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参加省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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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参加我院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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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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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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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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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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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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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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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音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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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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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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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工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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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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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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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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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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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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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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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广东省考生除报考音乐教育系外,报考其他各系(包括艺术管理系)均需办理我院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广东省既报统考又报校考的考生,“视唱练耳”和“乐理”科目只需参加统考的考试,无需参加我院校考,重考者按最低成绩计算。
5.非广东省考生(省外考生)报考须知
我院2015年只在广州设立本科招生考点。非广东省考生报考我院,网上报名成功后一律到广州大学城校本部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并参加考试。
此外,报考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部分专业(详见下表)且取得三试资格的省外考生,在不影响以上院校招生录取的前提下,也可兼报我院。具体报考办法可在上述三所院校考试期间向其招生办索取我院相关招生资料,并随时留意我院招生办信息网的公布信息。
考试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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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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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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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可报考我院的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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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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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专业三试资格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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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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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系(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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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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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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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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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系(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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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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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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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歌剧系(美声、民族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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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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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系(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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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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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管弦乐器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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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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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乐系(中国乐器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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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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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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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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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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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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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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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妥网上报名和银行汇款手续的考生,我院将调阅其在上述院校专业考试的录音录像资料及考试成绩,并在此基础上由我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重新评定,然后向考生寄发成绩通知书。收到我院入围或基本入围通知的考生,只要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填报我院,我院将按相关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无需到我院校本部参加任何考试,也无需在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特别提醒:
·省外考生若同时参加我院和上述三所院校的专业考试,以参加我院考试成绩为准。
·广东省以外的各省(区市)考生是否需要参加统考,请按所在省(区市)要求进行。
四、专业考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5年3月8日-3月18日(具体时间见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2.考试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排练楼(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二)专业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专业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2.专业课考试的内容、形式,以《星海音乐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暨考试大纲》的要求为准。
3.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舞蹈系、流行音乐系与现代音乐系(爵士音乐表演专业方向)的专业主科考试分初试与复试,其它系不分初、复试。
4.除舞蹈系外的所有考生须参加视唱练耳和乐理考试。
5.学院考场只提供钢琴、双排键电子琴、马林巴与定音鼓,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6.笔试科目,考生应自备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常用文具。
7.具有全国九所音乐学院(中央音院、中国音院、上海音院、星海音院、沈阳音院、四川音院、武汉音院、天津音院、西安音院)附中学籍的毕业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时可免初试(报名时要凭学校注明主修专业的证明),但仍需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换领复试准考证的手续。上述九所音乐学院以外的艺术类学校,以及其他各音乐学院附属艺术学校等不在此范围。
五、文化课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
(一)广东省考生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本人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点报名参加高考。
(二)非广东省考生
根据户口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招生机构报名,参加全国高考。
六、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的报考规定
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招生办”)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我院。
(一)专业课考试(要求网上报名)
具体报考事宜,按本简章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执行。
(二)文化课考试
留学生须参加我国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并达到中等C级以上程度;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按联合招生办的要求,到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或驻外使领馆、有关机构办理报名。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按联合招生办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〇〇九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的规定执行,该简章可向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招生办或驻外使领馆、有关机构联系购买。
联合招生办设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12楼,电话:(86-20)38627826。
七、录取
(一)在专业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经政审体检合格,根据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平衡,依照我院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
1.音乐教育系的考生,按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但专业成绩中钢琴、声乐均需达到我院划定的资格线,否则不予录取。
2.艺术管理系的考生,50%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50%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其它各系考生,依据不同专业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非广东省考生如所在省(区市)要求参加艺术统考,则考生应参加相应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录取。
(二)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专业课达到我院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联合招生办的要求,按联合招生办规定的程序择优录取。
八、学杂费、奖学金、入学等
(一)学杂费标准
1.根据国家规定,我院实行交费上学。
2.学费每人每年10000元;留学生每人每年25000元。
3.住宿费:大学城校区1700元/年,沙河校区1800元/年。
4.其它代收费用的通知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考生本人。
5.上述收费项目及金额执行2008年的物价标准,如国家调整学杂费,则按新物价标准执行。
6.我院所有收费项目均以人民币结算。
(二)奖学金和助学措施
配合收费入学的规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院制订了有关奖学金的条例,设置优秀学生综合和单项奖学金。助学贷款等有关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
2.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让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劳动以获得报酬,以补贴生活费用;
3.奖学金:每年对品学兼优学生给予奖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获奖学金8000元,学院奖学金最高可达2500元,获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20%。
4.对品学兼优、有特殊困难学生,可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金额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金额2000元。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执行,如有调整,则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新标准执行。
(三)入学
1.新生入学后,我院随即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2.我院新生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生,升入二年级学习;不合格者取消试读生资格,退回原地区。
3.学生入学后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九、联系方式及交通指引
(一)联系方式
·本院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邮政编码: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63636 传真:(020)39363666
·学院网址:http://www.xhcom.edu.cn
·招生办信息网网址:http://www.xhzsb.com
(二)广州市各车站至本院(大学城校区)交通指引:
1.广州火车站
(1)乘33或203公交车到大学城中部枢纽站下车,换乘381B或387路到星海音乐学院站下车;
(2)乘地铁2号线到万胜围终点站换乘地铁4号线到大学城北站,由B出口出站。
2.广州火车东站
(1)乘43、292公交车到国防大厦转大学城4线到星海音乐学院站下车;
(2)乘地铁3号线或1号线到体育西站换乘地铁3号线到客村站,在客村站换乘地铁2号线到万胜围终点站再换乘地铁4号线到大学城北站,由B出口出站。
3.天河汽车客运站
(1)乘252公交车到中部枢纽下车,换乘381、387路到星海音乐学院站下车。
(2)乘地铁3号线到客村站换乘地铁2号线到万胜围终点站再换乘地铁4号线到大学城北站,由B出口出站。
l 温馨提示:建议乘坐地铁,方便、快捷、安全。
本简章由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负责最终解释。
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二○○九年一月
星海音乐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