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各高校艺术招生方案陆续出炉,新浪高考频道特别搜集整理方便考生及家长阅读。以下为星海音乐学院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星海音乐学院位于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高等音乐专业学府。学院创建于1957年,为纪念广东籍人民音乐家冼星海,1985年更名为星海音乐学院。
学院以音乐学科为主,协调发展相关艺术学科。现设有音乐学系、作曲系、现代音乐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音乐教育系、艺术管理系、流行音乐系、舞蹈系、乐器工艺教研室、基础部和研究生部等14个系(部、室),还设有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音乐研究所、岭南音乐文化研究中心,拥有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合)和4个实验乐团。专业涵盖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及舞蹈等领域。学院现已形成了教学、创作、表演与研究四位一体的完整学科体系,中专、本科、研究生相衔接的办学层次,普通教育为主、继续教育为辅的办学格局。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锐意创新的师资队伍。目前,全院共有教职工504人,其中专任教师346人,高级职称117人,中级职称133人,博士、硕士135人。
学院教学环境优美,教学条件优越。现有广州大学城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24,961平方米,其中大学城校区189,993平方米,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学院拥有现代化的音乐厅、专业录音棚、电子音乐制作中心、各类排练厅、学术报告厅和琴房大楼等教学设施。学院图书馆馆藏丰富,设备先进;校园信息化进程不断推进,正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建设”的思路,逐步打造现代化、智能化的数字校园。学院还在星海音乐厅、广州交响乐团、广东歌舞剧院、广东省演出业协会、广东电视台、珠影乐团、广东音乐曲艺团、广东民族乐团、珠江钢琴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和合作关系。
学院坚持开放式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近年来,先后举办了“全国艺术院校音乐研究所工作会议”、“全国哲学、美学、音乐学前沿学科学术研讨会”、“《中国音乐年鉴》第七届学术研讨会”、“美国音乐周”、“赵宋光学术思想研讨会”、“南派古筝大师罗九香学术研讨会”与“全国音乐评论学术研讨会”等各类学术研讨会。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邀请美、俄、法、英、德、日、韩等国的著名专家学者以及国内名家前来访问、讲学和举办音乐会。应邀派出了交响乐团、民族乐团、合唱团、室内乐团、余其伟广东音乐小组等院内各演出团体及各类专家学者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及内地各类艺术院校访问、演出和讲学。学院还与美国、英国、奥地利、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音乐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近三年,来我院访问、讲学和举办音乐会的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大师、专家学者累计有137批886人次。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多年来,吸引了高质量的生源,本科第一志愿录取率99.6%,新生报到率99.8%。目前学院在校普通本科生3137人,建校以来,学院向社会输送了一万多名高级音乐艺术人才,他们以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优异的综合素质,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他们中很多人已成为华南地区艺术院校、文艺团体、研究机构及文化管理单位的业务骨干,有的蜚声中外。
经过半个世纪的建设,学院已发展成为立足广东、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音乐教育中心,赢得了社会的高度赞誉,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星海音乐学院以广州大学城自然、社会和文化协调发展的教育生态环境为依托,全体师生员工正站在新的起点上,用更高的标准,更开阔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审时度势,谋划未来,艰苦奋斗,锐意进取,为把学院建设成为更高水平音乐院校而努力奋斗。
星海音乐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音乐艺术专门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二、招生系别、专业、名额、学制、报考点
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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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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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名额 |
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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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高考
志愿对应的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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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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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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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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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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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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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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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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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四年本科
|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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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
技术理论 |
现代音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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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音乐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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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四年本科
|
广州/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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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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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音乐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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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四年本科
|
广州/北京
|
作曲与作曲
技术理论 |
|
15
|
四年本科
|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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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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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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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四年本科
|
广州/北京
|
音乐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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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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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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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四年本科
|
广州/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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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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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
|
90
|
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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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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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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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系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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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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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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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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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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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
|
230
|
四年本科
|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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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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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乐系
|
通俗演唱
|
125
|
四年本科
|
广州
|
音乐表演
|
电子键盘演奏
|
20
|
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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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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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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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管理系
|
艺术管理
|
130
|
四年本科
|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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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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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系
|
舞蹈表演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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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四年本科
|
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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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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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乐队、合唱)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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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
广州/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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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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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工艺专业
|
乐器工艺(钢琴调修)
|
12
|
四年本科
|
广州
|
音乐学
|
特别提醒:招生名额最终以广东省招生办的公布为准。
三、招生对象
(一)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与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2月8日-2008年2月17日
考生自行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www.xhzsb.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通过计算机上网报名后,应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然后持该表按规定时间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才能成功。未进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报名后不按规定时间到考点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一)北京考点:
1、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2月26、27日 现场确认时需要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电子摄像),确认成功后,考生于2月28日下午自行上我院招生办信息网打印准考证(www.xhzsb.com),并按准考证安排的时间准时持证参加考试。
2、现场确认地点: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3、考试时间:2008年2月29日下午-3月1、2日(具体见准考证安排的时间)
4、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二)广州考点:
1、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2月23、24日 现场确认时需要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电子摄像),确认成功后,考生于3月2、3日自行上我院招生办信息网打印准考证(www.xhzsb.com),并按准考证安排的时间准时持证参加考试。
各地考生确认时间安排:
① 珠海、汕头、佛山、江门、肇庆、惠州、汕尾、阳江、东莞、中山、深圳等市考生确认时间:2月23日上午
② 韶关、湛江、茂名、梅州、河源、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市考生确认时间:2月23日下午
③ 广州市考生确认时间:2月24日上午
④ 非广东省考生确认时间:2月23、24日
2、现场确认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体育馆(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3、考试时间:2008年3月4日起(具体见准考证安排的时间)
4、考试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排练楼(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 特别提醒:
北京考点只接受广东省以外的考生报考音乐学系、现代音乐系(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与影视音乐创作专业方向)、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以及指挥专业,其余专业不接受考生报考,也不接受广东省考生报考任何专业。
(三)现场确认需要办理的手续:
1、考生持下列资料:
① 考生自行打印并签名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表;
② 本人身份证或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相片的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 高考准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 广东省考生报考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艺术管理系需持统考合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 非广东省考生如所在省(区市)要求参加艺术统考,则考生应参加相应考试,并持合格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否则一切后果概有本人负责。
现场确认时,需要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电子摄像),请各位考生留意。
2、报名费标准:
北京考点:初试160元,复试100元;
广州考点:初试125元,复试100元。
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所交报名费一律不退。
广东省考生请特别留意:
① 广东省仅报考我院音乐教育系的考生,只需参加广东省音乐术科统一考试,按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
② 广东省报考我院艺术管理系的考生,必须先参加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线后再参加我院单考。即:既要按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的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又须参加我院单考报名考试,相同科目只考一次。
③ 广东省报考我院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的考生,必须先参加省统考, 成绩达到资格线后方可参加我院单考。即:既要按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的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又须参加我院单考报名考试。
④ 广东省既报统考又报单考的考生, “视唱练耳”和“乐理”科目只参加统考的考试,不需参加我院单考,重考者按最低成绩计算。
⑤ 广东省报考我院音乐学系、作曲系、现代音乐系、舞蹈系、流行音乐系、指挥专业、乐器工艺专业的考生,只需按我院的单考要求,报名参加我院的音乐术科单考即可。
其它省(区市)考生是否需要参加统考,请按所在省(区市)的要求进行
五、文化课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
(一)广东省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200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本人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点报名参加高考。
(二)非广东省考生:根据户口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招生机构报名,参加全国高考。
六、专业考试
(一)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舞蹈系、流行音乐系与现代音乐系(爵士音乐表演专业方向)的专业主科考试分初试与复试,其它系不分初、复试。
(二)除舞蹈系外的所有考生均要考视唱练耳、乐理。
(三)若同时报考音乐教育系与艺术管理系,相同的考试科目只需参加一次。
(四)学院考场只提供钢琴、双排键电子琴、马林巴与定音鼓,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五)笔试科目,考生自备钢笔、2B铅笔、橡皮等常用文具。
* 特别提醒:
(一)专业课考试的内容、形式,以《星海音乐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简章暨考试大纲》的要求为准。
(二)全国九所音乐学院(中央音院、中国音院、上海音院、星海音院、沈阳音院、四川音院、武汉音院、天津音院、西安音院)具有学籍的附中毕业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时可免初试(报名时要凭学校证明,证明中要注明主修专业),但仍需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换领复试准考证的手续。以上所列九所音乐学院以外的艺术类学校,以及各音乐学院附属艺术学校等不在此范围。
七、招收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的规定
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招生办”)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我院。
(一)专业课考试(要求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考办法等,按本简章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二)文化课考试
留学生须参加我国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并达到中等C级以上程度;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按联合招生办的要求,到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或驻外使领馆、有关机构办理报名。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按联合招生办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〇〇八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的规定执行,该简章可向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招生办或驻外使领馆、有关机构联系购买。
联合招生办设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12楼,电话:(86-20)38627826。
八、录取
(一)经政审体检合格,在专业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顺序,经综合平衡,依照我院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录取:
1.音乐教育系的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但专业成绩中钢琴、声乐不得缺项,否则不予录取。
2.艺术管理系的考生,50%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50%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其它各系考生,依据不同专业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非广东省考生如所在省(区市)要求参加艺术统考,则考生应参加相应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录取。
(二)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专业课达到我院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联合招生办的要求,按联合招生办规定的程序择优录取。
九、学杂费、奖学金、入学等
(一)根据国家规定,我院实行交费上学。学杂费标准如下(以人民币结算):
1、学费每人每年10000元;留学生每人每年25000元。
2、住宿费:大学城校区1700元/年,沙河校区1800元/年。
3、其它代收费用的通知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考生本人。
上述收费项目及金额均为2007年标准,如国家调整学杂费,则按新标准执行。
(二)配合收费入学的规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院制订了有关奖学金的条例,设置优秀学生综合和单项奖学金。助学贷款等有关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助学措施:
1、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
2、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让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劳动以获得报酬,以补贴生活费用;
3、奖学金:每年对品学兼优学生给予奖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获奖学金8000元,学院奖学金最高可达2500元,获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20%。
4、对品学兼优、有特殊困难学生,可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金额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金额2000元。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执行,如有调整,则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新标准执行。
(三)新生入学后,我院随即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新生入学,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生,升入二年级学习;不合格者取消试读生资格,退回原地区。
(四)学生入学后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本院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邮政编码: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63636 传真:(020)39363666
学院网址:www.xhcom.edu.cn 招生办信息网网址:www.xhzsb.com
广州市各车站至本院(大学城校区)交通指引:
(一)广州火车站
1.乘33或203公交车到大学城中部枢纽站下车,换乘381B或387路到星海音乐学院站下车;
2.乘地铁2号线到万胜围终点站换乘地铁4号线到大学城北站,由B出口出站。
(二)广州火车东站
1.乘43、292公交车到国防大厦转大学城4线到星海音乐学院站下车;
2.乘地铁3号线或1号线到体育西站换乘地铁3号线到客村站,在客村站换乘地铁2号线到万胜围终点站再换乘地铁4号线到大学城北站,由B出口出站。
(三)天河汽车客运站
1.乘252公交车到中部枢纽下车,换乘381、387路到星海音乐学院站下车。
2.乘地铁3号线到客村站换乘地铁2号线到万胜围终点站再换乘地铁4号线到大学城北站,由B出口出站。
温馨提示:建议乘坐地铁,方便、快捷、安全。
本简章由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负责最终解释。
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
星海音乐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