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美术学院音乐学专业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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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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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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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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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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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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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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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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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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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8222342、8824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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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内容:
a、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b、演奏钢琴(或器乐)练习曲或乐曲作品一首。
c、舞蹈:表演一分半钟左右的成品舞(风格不限)。
d、视唱练耳。
其中:a、b、c作为主项,任选一项。d为必考科目。
四项考试科目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演唱、演奏、舞蹈90分,视唱练耳10分。除主项外,其中两项任选一项作为专业特长的另加5分。
注: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音乐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音乐专业考试。考生考试文具自备,考场免费提供钢琴伴奏,也可自带伴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有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