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美术学院本科录取办法 (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综合面试、专业、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 按教育部要求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直接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未涉及美术类统考的省份采用我院校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