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2011本科招生作曲专业考试要求(沈阳考场)
报考要求:报考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一部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乐谱及一部钢琴作品乐谱。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低音声部配和声(各一题);2.歌曲与旋律写作:①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②将指定的动机或音组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单声部乐曲。
复试:1.器乐曲写作:将指定的动机, 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钢琴曲;2.综合测试:①钢琴演奏:, 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或以上)②视奏③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答辩;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