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新生入学须知 |
亲爱的同学,祝贺你成为川音2011级新生,为方便你顺利到校报到注册,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报到规定: 报到时间:2017年9月5日(8:30—17:00) 报到地点:成都市新生路6号(川音校本部) 报到期间,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请不要提前到校。报到时交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10张(黑白、彩色均可)。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请向学院招生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因故不能到校就读的新生,请向学院招生处写放弃入学的申请,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回我院招生处。 二、户口及保险: 1、成都市十区十县(即大成都)的新生不迁户口,省内其它地区及省外的所有新生均自行确定是否迁移户口。 2、凡迁移户口到校者,须持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户手续,我校的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3、新生报到时自愿购买“意外伤害险”,届时由保险公司现场办理。 4、根据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政策要求,新生报到时须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40元/人(由学校统一代收)。持有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的城乡低保家庭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新生,报到时出具相应证明,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国家全额补助。 三、档案及组织关系: 1、纸质档案(含高中档案、高考报名表、体检表等)十分重要,各省(市、自治区)的新生请务必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地区的招办领取,并将密封好后的纸质档案带到学院,报到时立即交所在院(系)办公室。 2、共青团员持团员档案、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和团员证到各院(系)注册。 3、党员或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县委组织部(或县级以上的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抬头注明开往“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并写明具体的接收单位“四川音乐学院”,入学报到时由本人将介绍信交到学院党委组织部(预备党员需带上密封后的党员材料)。 四、根据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我院校本部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专业新生9600元/年;作曲、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含音乐舞蹈)各专业方向新生12000元/年;音乐教育专业新生6000元/年。 五、我院新生住宿实行公寓制。根据公寓类型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800—1000元不等(不含代购物品费,代购物品详见附件一)。 六、体检费、书本资料费等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取。 七、各项收费须在新生入学时一次交清。交费方式:现金或刷银联卡(不收手续费)。 八、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高中学校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到当地的(地、市、县、区)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有关生源地贷款事宜。 校本部帐户信息: 高校帐户名称:四川音乐学院 高校开户行:农行青羊支行 高校开户行行号:103651089127 高校账号:891201040017911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村级(社区)、乡镇(街道办)、县级(区级)民政专用鲜章,另附以上三级民政部门加盖鲜章的贫困证明书。 十、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凡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我院新生均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年,试读期满合格者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作退学处理。 温馨提示: ①.学生在到校途中应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相关证件和贵重物品。 ②.我院于2017年9月5日7:00至16:00派专车在火车北站迎接报到新生。 ③.公交车部分乘车路线:火车北站乘27、34路公交车至磨子桥站或红瓦寺站下车,步行300米左右即到;火车北站乘28、55路公交车至新南路站下车,步行300米左右即到;双流机场乘坐机场大巴车到终点站(民航售票处)后,乘出租车直达四川音乐学院。火车北站乘坐地铁1号线(开往世纪城方向)在华西坝站下车,然后步行或乘出租车直达四川音乐学院。 ④.新生赴校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享受半价待遇的全程火车票。 ⑤.招生处咨询电话:(028)85430270 传真电话:(028)85430284 附件一:住宿须知 1.新生一律住校,不能私自在校外住宿或办理走读。 2.根据国质检执联[2008]168号和川质监发[2008]5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学生床上用品质量,防止“黑心棉”、“医药用棉”等伪劣产品进入学生公寓,学院由院领导牵头,监审处、财务处、学生处负责人以及各系(院)书记代表、学生代表就新生床上用品的质量和价格举行了听证会,为新生准备了物美价廉的床上用品,厂家直销,价格545元/套(详细清单见附件)。新生不必自带床上用品,报到时,厂家在学院设有直销点,请新生放心购买。如学生自带床上用品,需达到附件表中质量技术指标要求,提供省、市纤检局的检验合格报告,并登记接受专业部门检查,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带入学生公寓使用。特别提醒,近两年学院周边有部分不法商贩向学生销售劣质床上用品,请学生及家长到院内指定的厂家直销点购买,以免上当受骗。 附:学生床上用品清单及质量标准
附件二:校本部各教学单位联系电话 一览表 教学单位 联系电话 作曲系85430253 音乐学系85430435 声乐一系85430252 声乐二系85430825 民乐系85430433 钢琴系85430430 管弦系85430419 音教系85430246、85490886 现代器乐系85430037 手风琴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