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长展示是一个补充的考试项目,近几年来也有一些变化,有时作为一个由考生自由选择的项目进行考查,有时则不列为考试项目。考生只要大致了解这个项目的考查目的即可。
特长,可以包括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等艺术方面的才能,也可以包括一些日常的爱好、兴趣,如讲故事,熟悉文艺体育等方面的知识等,不一而足。正如前文所说,特长不是要求考生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不过考生如果有特长并能当场展示出来,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个有益的补充。特长展示的考查具有以下一些目的和作用:
其一,展示艺术才能。如果考生拥有一定的特长,并具有一定的才艺,通过特长展示,可以使主考了解你的艺术感觉能力,从而得到主考对你更为充分的评价。
其二,展现精神风貌。高中生充满了青春的朝气,其热情的青春火焰、饱满的青春活力、当代青少年的精神风貌,都可以在包括语言艺术和其他特长的展示过程中流露和显现出来。
其三,强化补充形象。在十几分钟的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可能将自己的全部精神风貌展现出来,也不可能将自己的全部才能表现出来,所有的考生都要完成相同或相近的考试项目,时间一长,主考难免产生疲劳感,考生的特点也不易突出出来。而通过特长展示,则有可能突出考生自身的特点,强化自身的形象,从而容易给主考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
须注意的是:特长展示不是一个必须要考查的项目,因此考生如果要展示特长时就应有所选择,对那些起不到相关作用的特长不必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