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天津市的规定,高考考生填报志愿于公布成绩后进行,具体时间是:
1、6月24日至6月28日12时,符合规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天津2011高考人数)填报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志愿。含提前本科录取院校,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天津2011高考录取率),本科二批录取院校及部分本市独立学院(南开大学连续三年减少本地录取)。
2011天津高考试题及答案汇总
2、7月27日至7月28日12时,符合规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填报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志愿。
3、8月3日至8月6日12时,符合规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填报高职高专录取院校志愿(含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高职高专录取院校)。
6月24日至6月26日12时,参加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统考成绩合格(若招生院校组织校考,则市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须校考合格)或非市统考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院校志愿[含艺术类自划线院校、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民办)];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填报体育类本科院校志愿(含体育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录取院校)。
8月3日至8月6日12时,符合报考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高专录取院校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体育类考生,填报体育类高职高专录取院校志愿。填报志愿工作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