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专业)名称 |
招生范围 |
招生计划 |
招生科类 |
层次学制 |
学费标准 |
艺术类(进校一年后按艺术设计(园林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摄影、工业设计六个专业或专业方向进行分流) |
浙江 |
220 |
文理兼招 |
本科四年 |
7000元/学年 |
山东 |
30 |
文理兼招 |
|||
湖南 |
20 |
文理兼招 |
|||
江苏 |
20 |
文理兼招 |
|||
安徽 |
20 |
文理兼招 |
|||
江西 |
10 |
艺术文 |
|||
广西 |
10 |
艺术文 |
|||
山西 |
10 |
艺术文 |
注:招生计划与专业校考合格证发放比为1:4;以上招生计划等若有变动请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录取规则:
1.对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参考有关科目成绩及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综合总分=文化总分×50% +专业总分×7.5×50%(本公式的文化总分按750分制计算,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专业总分=素描分×50% +色彩分×50%(素描、色彩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考生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录取时,英语高考单科满分为150分的,要求英语高考成绩在60 (含60) 分以上,其它情况按比例折算。
3.若教育部及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有关招生政策有调整,我校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相应调整录取规则。
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测试安排
招生范围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安徽省 |
2011.1.18-19 |
2011.1.20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江苏省 |
2011.3.2-3 |
2011.3.4 |
江苏教育学院 |
山东省 |
待定 |
待定 |
潍坊市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
湖南省 |
2011.1.23-24 |
2011.1.25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江西省 |
待定 |
待定 |
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
广西省 |
2011.1.25-26 |
2011.1.27 |
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山西省 |
2011.2.24-25 |
2011-2.27 |
太原师范大学 |
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科目及范围
考试科目 |
考试范围及要求 |
素 描 |
|
色 彩 |
静物,默写。 要求:(1)造型准确;(2)色彩关系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