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宁波大学坐落于美丽的港口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理等十大学科门类的省属综合性重点建设大学。校名为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2003年获得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士和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研究生免试推荐权,具有外国留学生、国防生、港澳台和华侨学生招生权,面向全国招生,属第一批录取院校。
●学校地势开阔,甬江蜿蜒,树木葱茏,楼宇隽永,是求学治学的极佳场所。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5000多名,各类研究生3400名,外国留学生近200名。学校占地近300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近78万平方米。学校建有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图书馆为浙江省高校高等教育数字资源中心宁波分中心,现有藏书322.5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45万册,电子图书178万册,拥有5家设备齐全、水平较高的市级附属医院。
●学校现有19个学院,拥有3个博士点,56个学科硕士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领域)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资格和72个本科专业。现有国家特色专业5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9个,市级重点(建设)专业17个,校级重点专业30个。
●学校拥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13个省市重点实验室。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双语课程2门,省级精品建设课程30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重中之重学科4个,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重点学科18个,市重点学科16个。
●学校一贯重视本科教学,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实施基于“平台+模块”课程结构体系的人才培养模式。2008年起学校实行按大类招生,学生入学第一年在阳明学院接受大类教育,按大类培养,一年后分流到相关学科性学院继续专业学习。学生在校期间创新创业训练四年不断线,实践教育四年不断线,通识教育四年不断线,努力培养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应用型创新人才。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获得了教育部教学成果二等奖和浙江省教育成果一等奖的奖项,得到了国内专家的充分肯定。
一、美术类报考说明
(一)美术类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3、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无色盲,无色弱,身体健康;
4、请考生报名前自行了解本省有关普通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政策。要求考生已取得本省艺术类联考合格证,并在户籍所在省参加我校艺术专业考试,艺术文理兼可报考,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
备注: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各省美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以下美术类专业通用;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只需要填报艺术类(美术类),进校后第一年按美术大类培养,一年后根据“志愿+考核”的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
(二)美术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具体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音乐学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一定的音乐基础;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3、请考生报名前自行了解本省有关普通高校音乐类本科专业招生政策。要求考生已取得本省艺术类联考合格证,并在户籍所在省参加我校艺术专业考试,艺术文理兼可报考,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
备注: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各省音乐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以下音乐类专业通用,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分专业填报。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备注:具体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素描(含速写)、色彩两门,满分100分,素描、色彩各占50分。
2、考试范围及要求:
(1)素描:人像默写(含速写)4K纸张,考试时间三个小时
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完整;④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2)色彩:静物默写 8K纸张,考试时间两个半小时
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色彩关系准确;③空间关系准确;④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3、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
(二)音乐学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音乐基础能力笔试和专业面试
2、考试范围及要求:
(1)音乐基础能力笔试:基本乐理(考试时间一小时);
(2)专业面试内容:听音模唱、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任选一项,演唱或演奏作品二首,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分值分布:基本乐理(20分)、听音模唱(10分)、演唱或器乐(70分),满分为100分。
3、音乐学(音乐研究方向)(只面向三个省份招收)
(1)音乐基础能力笔试:基本乐理、中外音乐史常识(考试时间一个半小时);
(2)专业面试内容:听音模唱,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任选一项,演唱或演奏作品一首,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分值分布:基本乐理(20分)、中外音乐史(30分)、听音模唱(10分)、演唱或器乐(40分),满分为100分。
4、相关事项说明:
(1)2017年学校将在录取的音乐学专业学生中选拔高水平声乐比赛人才5名,由著名歌唱家胡晓平教授和国际著名声乐教育家共同打造一流声乐人才,并提供国内外声乐比赛机会,学习期间不再另外收取培养费用。
(2)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和面试,逾期不再安排补测。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音乐考试的第二天上午8:30开始(具体时间考生报名时公布);面试根据到场先后进入考场,按听音模唱、声乐演唱、钢琴或器乐演奏的顺序进行。考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有权中止考生的演唱及演奏。
(3)专业面试内容须背谱,声乐演唱考点不提供伴奏,器乐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五、成绩查询及录取办法
考生可在3月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凡要报考我校的外省艺术文理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及以上。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综合分换算方式:专业成绩×7.5×50% + 文化成绩×50%。
备注,专业校考成绩在本省专业合格考生中排名前5%的学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及以上,我校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录取。我校此录取办法需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实施,如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审核通过,仍然按综合分排名录取。
附则
(一)考生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采用预收制,即美术类专业7000元/年,音乐学和音乐学(音乐研究方向)9000元/年。
(四)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现行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风华路818号 邮编:315211
咨询电话:0574—87600233 传真:0574—87609301
招办网址:http://zsb.n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