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测试结果及
录取办法
1、参加测试者颁发"天津大学
艺术特长生测试认定等级证书".
2、我校将根据艺术团的需求及不同
项目艺术特长生的情况,从测试
成绩优秀者中,择优认定一部分思想
素质好、
学习成绩优良、艺术特长突出的考生,并在自愿的基础上与我校签订协议。协议生效后可在当年的
高考(
论坛)录取中,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A:艺术团急需项目,且经测试,业务水平特别突出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且
专业服从调剂,即可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最低录取
分数线,则加20分安排专业。
B:经测试,业务水平优秀者,若其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但在我校录取线下20分之内,且高于当地一本线,专业服从调剂,即可录取;若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加20分安排专业。
C:以上A、B两条中,选择专业时,不含光电子技术科学、分子科学与工程两个专业;若高考
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则需加试徒手画且成绩合格,方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徒手画加试与自主招生考生同步进行。
3、与我校签订艺术特长协议的学生若高考报考我校,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天津大学,在我校对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专业内填报志愿。高考成绩公布后(截止当年7月5日)考生需登陆天津大学招生网网上
报名系统填写艺术特长生对象反馈信息,并及时提交,不填写者视为放弃报考天津大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
艺术专业学习。进校后必须参加艺术团日常排练、集训、演出、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五、 报名办法
1、登陆天津大学
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注册、填写艺术特长生报名信息,并提交,网上报名起止时间是:2016年11月20日至2017年1月8日。
2、考生填写完报名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由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随身份证复印件、业余等级证书、高中以来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同一底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特长、所在中学),于2017年1月8日前寄至天津大学艺术
教育中心(以收件邮戳为准)。
3、艺术教育中心将对"报名表"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并发布初审公告,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会在报名系统内"初审结果"一栏告知考生(请考生经常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各类信息,了解报名进度)。
六、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招生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七、 费用
报名费200元(含测试费、相关
资料费等)。兼报多项者,每多一项需另交测试费100元。测试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一律不予退款。相关费用请于初审前通过邮局汇款。测试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考生自理。
联系电话: 022-27406480
传真: 022-27890908 邮政编码: 300072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10室
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收(信封务必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汇款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10室
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收 (汇款务必注明考生姓名、特长及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