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点设置
1.绘画、美术学、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序号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1 |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
1月23-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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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西南宁市第五中学 (南宁市华强路95号) |
1月23-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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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西太原师范学院中校区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2月17-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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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河南省郑州市第二十四中 (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
2月18-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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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
2月20-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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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
2月20-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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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 |
2月21-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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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黑龙江东方学院(只限黑龙江省考生)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2月21-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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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江苏省无锡市高招办湖滨中学考点 (无锡市建业路17号) |
2月21-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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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江西省师范大学 (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西路437号) |
2月21-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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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甘肃省兰州市第五十三中(原铁三中) (兰州市和政东街284号) |
2月21-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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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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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音乐文学与音乐文化学、摄影
序号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1 |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
2月12-13日 |
2月14-15日 |
2 |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
2月20-21日 |
2月22-23日 |
3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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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声乐表演、键盘表演、器乐表演、舞蹈学、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
(1)初试安排
序号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初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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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
2月12-13日 |
2月14-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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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南省郑州市二十四中 (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
2月18-19日 |
2月20-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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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
2月20-21日 |
2月22-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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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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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4日 |
舞蹈学、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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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表演、器乐表演、声乐表演、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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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试安排
复试一律在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进行,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9:00-16:00)到我校主校区报到,逾期将取消复试资格。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各专业复试安排如下:
复试专业或方向 |
报到时间 |
复试时间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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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7日 |
舞蹈学、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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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13日 |
键盘表演、器乐表演、声乐表演、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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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14日 |
注:键盘表演、声乐表演、器乐表演资格考试于3月13日进行。
4.理论作曲
序号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1 |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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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13日 |
五、报名办法
1.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参加2011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2.报名方式
(1)在天津考点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登录招生信息网(http://www.tjnuzsb.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时间到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招生办公室办理交费、确认手续。如未能按时到现场确认,则视为网上报名无效。
(2)在其他考点参加测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于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详细填写《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一份(自制或复印无效)。如考点对报名方式有特殊要求,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3)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四、考点设置”;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见“四、考点设置”和准考证;考试时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4)考生须保证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如有误后果自负。
(5)报名考试费:初试150元/人、复试200元/人,理论作曲300元/人。
六、文化考试
1.合格分数线的划定:按1:3-1:4(招生计划数: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根据考生志愿及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确定各专业或方向的合格分数线。
美术.设计类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我校将视考生志愿填报情况适当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但有一定的分数级差。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
3.考生在《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志愿栏内填报的专业志愿或电子报名时填写的志愿信息,将作为我校各专业发放专业测试合格证的依据。
考生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组织填报志愿时,所填志愿应与本人合格专业或方向一致,我校将按考生合格专业或方向录取。如考生取得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测试合格证,则应在招生办公室规定时间内寄送回执,选择第一及其他专业志愿顺序,该顺序应与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一致,我校将按该志愿顺序录取,并视报考情况适当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但有一定分数级差。
4.考生持专业测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文史、理工)招生考试(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七、录取原则
考生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专业特点有以下两种录取方式: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和音乐文学与音乐文化学专业或方向:在专业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对于天津籍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
②除①以外的其他专业或方向:在文化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美术类高职专业原则上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所报专业属所在省统考范围,则还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录取通知书将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