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声乐、器乐、电声乐、音乐学(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a考试科目
理论(听写、乐理)、视唱、演唱<奏>。
b、理论考试报到地点和时间: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12月30日上午到各市招办设立的报到点报到领取《音乐专业准考证》,12月30日下午(14:30—17:3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参加理论考试。
c专业考试内容: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视唱科目的考试外,①声乐专业:歌曲一首;②器乐的钢琴专业:练习曲一首或复调乐曲一首、主调乐曲一首;③器乐的手风琴、管弦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打击乐专业:小军鼓乐曲一首、木琴乐曲一首或钢琴曲一首);④器乐的中国乐器专业:乐曲两首;⑤电声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键盘<含电子琴、双排键、钢琴>、架子鼓、电吉它或木吉它、电贝司、电声萨克斯均可);⑥音乐学(含史论)专业:选考声乐或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任选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d、专业考试时间:2017年1月12日开始。
考试地点:山西大学。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准时参加专业考试。
音乐各专业:满分为100分。听写、乐理、视唱各占10%,演唱(奏)占70%。
(2)舞蹈
a、考试科目
基本功考核:地面练习、擦地、小踢腿、蹲、单腿蹲、控制软开度、单一小跳、单一中跳、简单的技巧等。
自选舞蹈表演:自选1分钟的舞蹈一段。
音乐即兴表演:即兴创作(现场指定)。
命题即兴:随机抽定考核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编出四个八拍动作。
b、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12月29日到各县(市、区)招办领取《舞蹈专业准考证》。
c.考试时间:2017年1月12日开始。
考试地点:山西大学。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舞蹈专业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舞蹈专业满分为100分。基本功考核占30%,自选舞蹈表演占25%,音乐即兴表演占20%,命题即兴占25%。
(3)音乐专业考试除钢琴外,所需乐器考生自备。声乐考场提供伴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考生要自备乐谱,也可自带伴奏带或清唱。电声乐、打击乐专业的考生小军鼓乐曲带否伴奏不限。其它器乐考生考试时间原则上控制在二十分钟内,一律不准带伴奏。舞蹈专业考生表演所需道具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