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及兼报原则
1、所有艺术类考生均可报名;
2、内蒙古自治区报考赤峰学院音乐学(汉授)和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均可兼报学前教育专业,音乐学(蒙授)考生可兼报我院的学前教育(蒙授)专业,只需参加学前教育专业的面试,面试成绩合格者,加试成绩以相应专业成绩为准。
3、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省份报考赤峰学院音乐学、美术学和艺术设计(河北省除外)的考生均可兼报我院学前教育专业,只需要参加学前教育专业的面试,面试合格者,加试成绩以相应专业成绩为准。
考试合格证书的发放
专业考试分省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发证比例为1:4;内蒙古自治区以外考生成绩合格由赤峰学院发放《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内蒙古自治区以内考生请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或赤峰学院网站查询考试结果。
录取原则,
报考我院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通过我院相应专业考试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及音乐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学前教育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