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包括: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5个专业。美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素描和色彩2个考试科目,满分300分,各科考试时量均为180分钟。
科目一:素描
一、考试目的及能力要求
考试目的:通过默写图画的方式,考查考生对画面构图、比例、形体、结构、透视等方面知识的理解、运用和表现能力。
能力要求:
1.对客观对象形体结构及明暗变化规律的观察、分析和理解能力;
2.运用素描常用工具材料表现对象的能力;
3.把握整体画面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形式和用具
考试内容:人物,限头像、胸像、半身带手,原则上不考全身像。
考试形式:默画。
考试用具:八开素描纸,限用铅笔、炭笔表现。
科目二:色彩
一、考试目的及能力要求
考试目的:通过表现指定实物(静物)的方式,考查考生对色彩基础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对色彩的感觉和表达能力。
能力要求:
1.画面组织能力,包括构图能力和对形体结构、色彩的表达能力;
2.整体把握色调以及色彩局部与整体关系的能力;
3.对空间层次、质感、量感的表现能力;
4.运用水彩或水粉表现技法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形式和用具
1.考试内容:静物,表现对象以日常生活用品(如陶瓷、金属、玻璃器皿等)与瓜果蔬菜组合或文具的组合为主,同时与衬布搭配。
2. 考试形式:默画。
3.考试用具:八开水彩纸,限用水彩或水粉表现。
我校音乐类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音乐类专业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通过初试者参加复试。专业满分300分,其中主专业270分、试唱练耳30分。
一、初试:考主专业,声乐、器乐、钢琴方向任选一项,演唱(奏)一个曲目,3分钟以内,包括考察形象气质,身高。只计合格不合格。
二、复试:考主专业和视唱练耳。从声乐、器乐、钢琴方向任选一项为主专业,演唱(奏)一个曲目,可以是初试同一个曲目,3分钟左右。视唱考五线谱、简谱各模唱一条,练耳为模唱,考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舞蹈学专业:
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为:剧目、基本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进行,通过初试者参加复试。满分300分(剧目150分、基本功150分)。
一、初试:考剧目一个,包括考察形象气质、身高,3分钟以内。只计合格不合格。
二、复试:考剧目和基本功,复试剧目可以是初试同一个剧目(含技巧),基本功部分,男生考竖叉、横叉、下腰、抱前腿、旁腿、平转(8个)、撕腿跳(2-3个)、双飞燕(5个);女生考竖叉、横叉、下腰、前桥、抱前腿、旁腿、后腿、平转(8个)、大跳(2-3个)、倒踢紫金冠(2-3个)。3分钟左右。
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只考面试,共2个科目,满分300分。
科目一:形象气质与才艺展示(140分;全程上镜;4分钟以内)
1.自我介绍(10分;1分钟以内)
2.个人才艺展示(50分;3分钟以内)
3.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80分)
科目二:语言能力与主持潜质(160分,5分钟以内)
3.即兴回答问题或命题模拟主持(70分;2分钟以内)。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科目一: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综合知识40分,命题写作110分,共150分)
科目二: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影视作品分析100分,命题编故事50分,共150分)
《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科目考试大纲
一、综合知识部分
(一)考核目标
具备一定的文学艺术、历史地理和广播电影电视常识和素养,是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必不可少的基础和条件。因此,设立综合知识考试科目,旨在达到以下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对中学语文教材所涉及的作家、作品等文学常识的掌握程度;
2.考查考生对中学历史、地理教材所涉及知识的掌握程度;
3.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应具备的戏剧、戏曲、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常识;
4.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应具备的广播电影电视基本常识。
(二)考试形式
1.闭卷集中考试,满分40分;
2.与命题写作合卷考试,时间共120分钟;
3.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名词解释题和简答题。
(三)考试要求
1.对基本知识识记准确,对基本概念理解正确;
2.文字通顺,表述准确;
3.卷面整洁。
(四)考核知识点
1.文学常识:
(1)《诗经》中的民歌代表作与中国文学的现实主义源头,
(2)屈原、《楚辞》与中国文学的浪漫主义源头,
(3)《左传》与编年体史书,
(4)司马迁、《史记》与纪传体史书,
(5)“三曹七子”,
(6)“唐诗宋词”的重要代表作家及其作品,
(7)散文“唐宋八大家”及其代表作,
(8)“三言二拍”,
(9)中国章回小说与四大古典名著的成就,
(10)鲁迅小说和杂文的主要成就,
(11)郭沫若的诗歌和历史剧作品,
(12)茅盾、巴金的长篇小说,
(13)老舍的长篇小说和戏剧作品,
(14)曹禺的戏剧作品,
(15)沈从文、丁玲、周立波的小说和田汉的戏剧创作,
(16)茅盾文学奖,
(17)古希腊的神话、史诗和戏剧,
(19)巴尔扎克和他的《人间喜剧》,
(20)普希金和他的诗歌创作,
(21)托尔斯泰和他的长篇小说,
(22)高尔基和他的文学成就,
(23)海明威、卡夫卡的小说,
(24)阿拉伯民间故事集《一千零一夜》,
(25)泰戈尔和他的文学成就,
(26)文学体裁的“三分法”与“四分法”;
2.艺术常识:
(1)世界三大古老戏剧,
(2)元曲四大家及其代表作,
(3)南戏与昆曲及其重要剧作,
(4)中国古典四大名剧及其艺术成就,
(5)李渔及其戏剧理论,
(6)四大徽班与京剧的形成、“四功五法”、京剧的行当、京剧四大名旦及戏曲艺术的三大美学特征,
(7)重要的地方戏曲剧种及其代表作品,
(8)戏剧的种类,如悲剧、喜剧、悲喜剧等,
(9)戏剧性,
(10)古希腊三大悲剧家及其代表作品,
(11)莎士比亚和他的四大悲剧作品,
(12)三一律
(13)欧洲现代戏剧之父及其四大社会问题剧,
(14)契诃夫及其戏剧代表作品,
(15)世界三大戏剧体系,
(16)象征主义戏剧、表现主义戏剧、存在主义戏剧与荒诞派戏剧及其代表剧作家和他们的重要戏剧作品,
(17)美国现代戏剧之父及其戏剧代表作,
(18)器乐的分类,
(19)器乐作品的演奏形式,
(20)声乐作品的演唱形式,
(21)古典音乐及其曲式分类,
(22)中国音乐体裁及西方音乐体裁,
(23)巴赫、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肖邦、门德尔松、约翰·施特劳斯、柴科夫斯基等作曲家及其代表作品,
(24)聂耳、冼星海、陈钢、贺绿汀、华彦钧、雷振邦、王洛宾等作曲家及其各自的代表作品,
(25)电影音乐,
(26)民间舞蹈,
(27)现代舞,
(28)芭蕾舞剧,
(29)“文房四宝”与“书法五体”,
(30)中国绘画的三大题材,
(31)顾恺之、阎立本、吴道子、张萱、周舫、顾宏中、张择端、齐白石、徐悲鸿、黄永玉等画家及其各自的代表作品,
(32)南宋四家、扬州八怪,
(33)工笔画与写意画,
(34)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三大艺术家及其代表作品,
(35)印象画派的代表画家及其代表作品,
(36)米勒、罗丹、列宾、莫奈、梵高、毕加索等重要画家及其代表作品;
3.广播电视电影常识:
(1)广播的发明,
(2)广播的类型,
(3)电视的发明,
(4)中国电视史上的第一,
(5)电视的类型,
(6)电视节目,
(7)电视栏目与电视频道,
(8)推、拉、摇、移、跟、升降等镜头,
(9)长镜头,
(10)远、全、中、近、特写等景别,
(11)构图常识,
(12)顺光、逆光、顶光等不同光线的表现力,
(13)拍摄角度,
(14)色彩常识,
(15)后期制作基本常识,
(17)电视电影,
(19)主流电影,
(20)类型电影,
(21)电影院线,
(22)电影的发明及中国电影的诞生,
(23)格里菲斯与现代电影叙事形式的确立,
(24)卓别林的作品及其所反映的喜剧精神,
(25)重要电影流派的代表导演及其主要作品,
(26)中外电影著名导演及其代表作,
(27)重大的国际电影节及中国电影获奖作品;
4.历史地理知识:
中学教材涉及的历史地理知识,不超出中学教材范围。
二、命题写作部分
(一)考核目标
叙事是广播电视媒体的一种主要功能,广播电视编导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叙事能力。据此,设立命题写作这一考试科目,规定考生在限定条件下写一篇记叙文。命题写作在于考核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的叙事能力和学习本专业的潜质。
(二)考试形式
1.闭卷集中考试,满分110分;
2.与综合知识合卷考试,时间共120分钟。
(三)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写作的文章达到:
1.内容健康,观点正确,中心明确;
2.内容具有较强的原创性;
3.设置人物和情节,具有较强的故事性;
4.结构完整、合理,层次清楚;
5.语言通顺,叙事流畅;
6.全文不少于1000字;
7.卷面整洁。
《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科目考试大纲
一、影视作品分析部分
(一)考核目标
该考试环节通过考生对影视作品的分析、评论和总结,旨在达到以下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对影视作品的感悟能力、鉴赏能力;
2.考查考生对影视艺术常识的掌握程度;
3.考查考生灵活运用相关理论和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的潜在素质;
5.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必须具备的写作能力。
(二)考试形式
1.闭卷集中考试,满分100分;
2.与命题编故事合卷考试,考试时间共160分钟(含看片时间);
3.考试题型有两种:
(1)播放一部时长在50分钟以内的影视作品,考生观摩后,根据试卷要求写出一篇评析性文章(影视作品只播放一遍),
(2)播放一部时长在50分钟以内的影视作品,考生观摩后,根据试卷要求回答问题(影视作品只播放一遍)。
(三)考试要求
1.评析性文章属于议论文范畴。切忌写成感想式的读后感、随笔、散文之类的文章。
2.评析性文章全文不少于1000字。
3.根据试卷要求回答问题,应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有力。
4.语言通顺。
5.卷面整洁。
(四)考核知识点
1.作品的题材和主题;
2.作品的结构;
3.视听语言的初步解读;
4.作品的显著特色;
5.作品存在的不足。
二、命题编故事部分
(一)考核目标
通过该环节的考试,旨在达到以下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的形象思维能力;
2.考查考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3.考查考生创作、编写故事的能力;
4.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的潜在素质;
5.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必须具备的写作能力。
(二)考试形式
1.闭卷集中考试,满分50分;
2.与影视作品分析合卷考试,考试时间共160分钟(含看片时间)。
(三)考试要求
1.严格按照题目要求写作;
2.字数不少于600字,篇幅不要太长;
3.故事性强;
4.语言通顺;
5.卷面整洁。
服饰艺术与表演专业: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一)形体测量 120分
(二)T台表演和展示 140分
(三)语言表达和才艺 40分
二、考试内容
(一)形体测量
1.高度:身高、上下身比例;
2.围度:胸围、腰围、臀围、肩宽;
3.体重;
4. 目测:五官、肤色、发质、指甲、四肢状态。
(二)T台表演与展示
1.泳装展示(比基尼泳装自备)
2.生活装展示(生活装自备)
(三)语言表达和才艺
1.语言表达:①自我介绍;②中文朗诵;③英文朗诵;④即兴问答。四个项目选取其中一项进行测试。时间为1分钟。
2.才艺表演:①舞蹈;②歌唱;③器乐演奏;④节目主持;⑤演讲;⑥表演及其他;考生任选一个项目,表演时间为1-2分钟。
三、考试基本要求
(一)形体测量
1.身高:男生:175cm(含)以上; 女生:165cm(含)以上;
2.围度:躯干有正常的生理曲度与良好的围度比例;
3.身体比例:四肢修长,下身长于上身8cm以上;
4.体重:男性健壮,女性苗条;
5.目测:
(1)要求五官端正、肤质健康(允许化淡妆),
(2)无斜肩、耸肩、鸡胸、X型腿、O型腿、灰指甲等形体缺陷,否则形体判定为不合格;
6.测试要求:考生必须赤脚、身着比基尼泳装入场(不允许穿泳裙),测量在封闭场所进行。
(二)T台表演与展示
1.泳装展示
步态轻松活泼、自然洒脱,对音乐的感受力强,能准确把握音乐的节奏、动感进行表演。不允许穿泳裙、戴配饰,也不可使用纱或丝巾等遮掩身体。
2.生活装展示
要求能合理地选择符合个人形体与气质的服装,充分展示个人的最佳形体,服装搭配协调,造型动作规范,形体表现与音乐吻合,步态能把握不同的音乐节奏,有较强的舞台表现力,能体现独具魅力的个人风格与气质。
(三)语言表达和才艺
1.语言表达要求思路清晰、反应敏捷、应变能力强,语言标准流利,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
2.考生应具有舞蹈、演唱、器乐演奏、节目主持或演讲等才艺中的任意一项,并能较好的运用才艺进行综合素质方面的展示。(音乐和服装自备)
3.具备较广的知识面及良好的文化、艺术素养。
四、考试形式
现场测试,测试顺序采用抽签方式确定;T台表演与展示、语言表达和才艺全程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