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考试性质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联考)是面向全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联考主要考查考生:音乐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等.
本大纲只对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及理论作曲的考试内容和要求作出规定.
Ⅱ.音乐基础理论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本科目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音乐名曲听辨(约占本科目10%)
通过音乐名曲片段的音响资料,检测音乐专业考生的基本音乐文化素养,主要考查:①音乐的曲名和作者等;②世界各民族音乐,传统音乐的曲名和艺术种类或音乐曲目所属的民族,国家,地域等.音乐名曲目录同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鉴赏》中的MP3目录.
(二)音与记谱法(约占本科目30%)
1.音的高低
音的产生原理,乐音与噪音,乐音的特性
乐音体系,音列,音级,半音,全音,变音与等音等
音的分组,能在指定的谱表中写出指定音的音名与组别或根据指定的音名与组别找到它们在谱表中的位置
四种常用的谱表:高音谱表,低音谱表,中音谱表与次中音谱表
2.音的长短
简谱与五线谱中的基本音符与休止符的意义及其规范写法
附点与复附点的作用
基本音符与附点音符的特殊划分
自由延长记号与连音线的作用
3.节奏,节拍与音值组合法
节奏,节拍,拍,拍子,小节线,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散拍子,变拍子,交错拍子与不完全小节等
拍号的概念,写法与意义
切分音的概念及规范写法
理解音值组合法的意义并掌握常见的单拍子,复拍子与混合拍子的正确的音值组合法
4.装饰音,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与音乐术语
倚音,波音,颤音与回音等装饰音记号
断音,连音,保持音,滑音与琶音等演奏法记号
移动八度或重复八度记号,段落反复记号与音或音型反复记号等省略记号
常用的力度标记与速度标记
(三)音程与和弦(约占本科目20%)
1.音程
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协和音程与不协和音程
音程扩大与缩小
识别和构成单音程与复音程
音程转位
等音程
2.和弦
原位与转位三和弦的识别与构写
原位与转位七和弦的识别与构写
等和弦识别与构写
(四)调式调性(约占本科目40%)
1.调式调性基础
调式,调式音阶,调式音级与调性等概念
大,小调音阶音级的标记,名称及分类(正音级与副音级,稳定音级与不稳定音级)
大,小调式的概念,音阶结构,调式色彩及音级倾向关系
民族调式音阶的音级标记(以主音为第I级或以宫音为第I级)与阶名(正音:宫,商,角,徵,羽;偏音:清角,变徵,闰,变宫)
五声调式的概念,音阶结构及特点
六声调式的音阶结构(1.加清角;2.加变宫)
七声调式的音阶结构(清乐音阶:加清角和变宫;雅乐音阶:加变徵和变宫;燕乐音阶:加清角和闰)
调号的产生规律及四种常用谱表的写法
大,小调式与民族调式记写调号的方法
运用调号或临时变音记号构成大小调式与民族调式音阶的方法
2.调的关系
关系大小调的概念,能熟练地判断大调的关系小调或小调的关系大调
同宫系统调的概念,能熟练地找出调式的同宫系统各调
同主音大小调式与同主音民族调式的概念,能熟练地找出调式的同主音关系调
大,小调式与民族调式近关系调的概念,能熟练地找出调式的所有近关系调
3.调式调性分析
在大小调式与民族调式的范围之内,分析调式音阶所属的调性
在自然,和声大小调与五声调式的范围之内,分析音组(或旋律片段)所属的调性
分析大小调式的旋律(可含有调式特性变音之外的其他装饰性变音),能熟练地分析它们所属的调式调性
分析五声,六声调式的旋律,能熟练地分析它们所属的调式调性
分析大小调式近关系转调的旋律(可含有调式特性变音之外的其他经过性变音或辅助性变音),能熟练地分析它们所属的调式调性
4.译谱与移调
能熟练地将简谱译成五线谱或将五线谱译成简谱
移调的概念,四种不同的移调方式,即"移动音程的移调","改变调号,不改变音位的移调","为常见的移调乐器进行的移调","等音调移调"
5.调式中的和弦
在自然大小调与和声大小调中所能产生的三和弦与七和弦,及它们的和弦标记
三,考试形式及题型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题型:选择题,填空题,写作题,分析题等.
四,考试分值及时量
1.考试分值:满分100分.
2.考试时量:120分钟.
五,题型示例
题型一:音乐名曲听辨题(每首连续播放2遍).
1.第一首播放的交响曲是由德国作曲家 创作的 .
2.第二首播放的说唱音乐是产生于湖南本土的 ,曲目名称为 .
题型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物体震动的频率决定音的……………………………………( )
A.强弱 B. 高低 C. 长短 D. 音色
题型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两个符合题意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不给分.)
1.下面对#C--be两个音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变化音程 B. 减三度 C. 变化全音 D. 音数为1的音程
题型四:填空题
1.在F音上构成的小三和弦可以作为( )大调的III和弦,同时又可以作为( )和声小调的IV和弦.
题型五:写作题
1.用调号形式,构成指定音阶.
f和声小调 B旋律大调(下行)
F徵六声(变宫) #G角七声燕乐
题型六:分析题(分析下列旋律的调式,调性)
Ⅲ.视唱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视谱即唱的能力,主要包括基本的音准感,节奏感及音乐表现力.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考试内容
三条曲目:
1.简谱视唱;
2.无调号的高音谱表视唱;
3.一个升号或一个降号的高音谱表视唱.
(二)考试要求
1.采用常见的节拍,曲目长度为二至四个乐句,音域在小字组的a至小字二组的e之内.
2.以常见的节奏形态与流畅的旋律进行为主要内容,并应掌握附点音符,切分音,三连音,休止符,音程大跳(八度之内)及简单的变化音.
3.调式涵盖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及民族调式.
三,考试形式与要求
1.单独视唱,不给预习时间.
2.演唱之前由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该条曲目的主和弦及第一个音.
3.挥拍或击拍形式均可,个别考生由于嗓音条件所限,也可自行定调.
4.一个升号或一个降号调的视唱,首调或固定唱名法由考生自定,在计分上没有区别.
四,考试分值
1.简谱视唱:40分.
2.无调号的高音谱表视唱:30分.
3.一个升号或一个降号的高音谱表视唱:30分.
Ⅳ.练耳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音程,和弦,节奏,曲调的听辨听写,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记忆力,记谱法以及对音乐的理解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基础知识部分(约占本科目50%)
1.旋律音程或音组听写
以基本音级为主,可出现个别变音(变音可用等音互换)
2.和声音程听写
由基本音级构成的各种单音程
3.和弦听写
由基本音级构成的各种密集排列的三和弦,七和弦原位与转位
4.节奏听写
2/4,3/4拍子,常用的节奏形态及附点音符,切分音,三连音,休止符等
5.旋律听写
2/4,3/4拍子,在C自然大调,a和声小调以及C宫系统各调式中,可出现经过或辅助性变音.旋律中的节奏以基本节奏形态为主,包含附点音符,切分音,三连音,休止符等
(二)基本能力部分(约占本科目50%)
第一部分 填空
1.旋律音程
在指定的基本音级或变化音级之间构成
2.和声音程
在指定的基本音级或变化音级上方或下方构成
3.和弦
在指定的基本音级或变化音级上构成三和弦,七和弦的原位与转位
4.节奏
在2/4,3/4,4/4, 3/8,6/8等单,复拍子范围内(可含较复杂的节奏)
5.旋律
在2/4,3/4,4/4 ,3/8,6/8等单,复拍子范围内构成的三个升降号以内各调性的旋律(可含变音以及较复杂的节奏)
第二部分 判断或选择
1.旋律音程
一个升降号调性范围内的各种音阶(包括自然,和声与旋律音阶),音列或音组
2.和声音程
基本音级或变化音级上构成的单音程的音高或性质
3.和弦
基本音级或变化音级上构成的各种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转位的音高或性质
第三部分 改错
三个升降号范围内的大小调(包括自然,和声与旋律大小调)及民族调式旋律中的音高和节奏
三,考试形式及题型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题型:听写题,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改错题等.
四,考试分值及时量
1.考试分值:满分100分.
2.考试时量:30分钟.
五,题型示例
题型一:听写题
1.和声音程:共5个,弹3遍,每遍前给标准音,用全音符记谱.
2.节奏:弹3编,每遍前有4拍预备拍,用五线谱或简谱记谱.
题型二:填空题
1.和弦:根据音响填出和弦中所缺的音符,共5组,连续弹3遍.
2.旋律:根据音响填出所缺的旋律,给预备拍,连续弹3遍.
题型三:判断题
1.旋律音程:根据音响,对所给出的音组进行判断,每个弹3遍,每遍前给标准音.
× √
2.和声音程:根据音响,对所给出的音组进行判断,每个弹3遍,每遍前给标准音.
× √ × √ ×
大二 纯四(纯五) 大七(小七)
题型四:改错题
1.旋律改错:根据音响修改旋律中的错误,并写出正确的答案,连续弹3遍.
参考答案:
Ⅴ.理论作曲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作曲技术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和作曲技法的把握能力,了解考生对音乐的感悟能力和创作潜质.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和声:传统功能和声一级关系转调之前(含一级关系转调)的内容.
四部和声写作:要求掌握四部和声的一般写作原则,能正确划分乐句结构,合理安排终止式,和声配置的功能逻辑合理,声部连接自然.
和声分析:能正确分析多声部音乐作品的调式调性,并对和弦作出标记.
作曲:包括歌曲创作与器乐曲创作两部分.
歌曲创作:为指定歌词谱曲.要求词曲结合得当,旋律流畅自然,性格鲜明,形象生动,结构完整,适于演唱.
器乐曲创作:将指定动机发展成结构完整的短小多声部器乐曲或钢琴小品.能合理运用动机发展的常用手法,能表达一定的意境或情绪,符合乐器的演奏特点.
钢琴:要求具备一定的演奏能力,能较准确地把握和表现乐曲的情感内涵.需准备乐曲,练习曲各一首,曲目难度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849)程度.
三,考试形式及时量
和声:闭卷笔试,考试时量180分钟.
作曲:闭卷笔试,考试时量180分钟.
钢琴:面试.
四,题型与分值
1.和声(占专业总分的25%)
(1)为指定旋律配和声
(2)为指定和弦序列作四部和声连接
(3)和声分析
2.作曲(占专业总分的25%)
(1)为指定歌词创作歌曲
(2)将指定动机发展成器乐曲
3.钢琴(占专业总分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