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该班名称为“东方音乐剧班”,系中央戏剧学院与中国东方演艺集团联合招生、共同培养,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
表演专业(京剧表演方向) 15 名
戏剧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创作方向) 18 名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视剧创作方向) 18 名
戏剧学专业(戏剧史论与批评方向) 18 名
舞台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化装方向) 15 名(含2016年新疆民考民预科生1名)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服装方向) 15 名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脑美术设计方向) 12 名
导演专业(影视编导方向) 25 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制片管理方向) 40 名(限招北京生源,须走读)
艺术管理系
导演专业(演出制作方向) 40 名(限招北京生源,须走读)
高职(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文理兼招,学制两年)
影视表演专业(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150 名
艺术设计类专业(舞台技术方向) 30 名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舞台服装技术方向) 30 名
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并经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查具备艺术类高考资格;
3、身体健康。
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方可报考;华侨、港澳台青年符合年度联合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者,可以报考。
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以及留学生经中央戏剧学院外事处审核报名资格后,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网上报名
2017年报考中央戏剧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起,考生可登陆http://www.zhongxi.cn点击网上报名链接,参加网上报名。各专业确认报名结束后不再补报,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7年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简章》、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需上传电子版考生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像素115×175),上传要求及方法详见我院招生报名系统。
4、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可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纸张规格:A4),按规定时间在考点现场确认时提交。
现场报名确认
所有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到考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时间详见专业考试时间安排。
确认程序:
审核→交费→确认考试信息→打印准考证
1、报名材料审核。
①《中央戏剧学院2017年本、专科报名登记表》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持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集体户口考生须持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考生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
④考生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的高考(艺术类)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注:未取得高考报名证件及未携带高考报名证件的考生,不予审核);
⑤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须持大军区政治部开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需注明同意报考。
2、缴纳报名费:初试费(含报名费)100元/生;舞台美术系考生需另交二试费80元/生。
3、考生确认考试信息,考试时间,考试专业,确定考号。
4、提交报名材料,领取准考证。
特别提示
★按教育部教学司〔2009〕34号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两种形式。我院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涉及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
★报考我院高职(专科)层次影视表演专业、编导专业的考生须以兼报的形式参加相关专业的本科考试。艺术设计类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业、电视制片管理专业2017年不组织校考。
★高职(专科)新生入学后根据我院新校区工程进度,计划先期进驻新校区。
★为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戏剧艺术人才,我院2017年各招生专业面向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招收民考汉本科生,考生须来京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具体报考办法及要求参照本简章。考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在预科学校学习一年,预科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报考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方向的考生,三试自选歌曲需自带伴奏谱或伴奏带(盘),不得自带伴奏人员。
★报考舞台美术系考生,进入三试口试时需交本人近期绘画作品(素描、彩画)及其他美术作品3张(不收原作,照片四寸以上即可)。
★报考电影电视系考生,如有音乐、美术、文学特长,初试时可向主考老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现场报名确认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专业考试时间安排
系别 专业方向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戏剧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戏剧创作方向
电视剧创作方向
戏剧学专业
戏剧史论与批评方向 2月15日–2月16日 2月18日–3月11日
电影电视系 导演专业
影视编导方向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影视制片管理方向 2月17日–2月18日 2月20日–3月2日
艺术管理系 导演专业
演出制作方向 2月19日 2月21日–2月26日
表演系 表演专业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音乐剧表演方向
京剧表演方向 2月20日–2月22日 2月23日–3月10日
舞台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舞台设计方向
舞台化装方向
舞台服装方向
电脑美术设计方向 2月23日–2月24日 2月26日–3月4日
导演系 导演专业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2月26日 2月28日-3月8日
注:1、请考生按照各专业指定的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到考点进行报名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网上报名无效。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2、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点实际安排为准。
3、报考戏剧文学系、舞台美术系,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方向参加考试,重复考试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废。
考点地址
北京: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
2017年本、专科招生专业(方向)考试内容及要求
表演系
表演专业(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方向)
表演(即兴表演)
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三试: 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音乐剧表演方向加试视唱、模唱)
朗诵(自选散文或戏剧独白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表演(命题表演)
口试
表演专业(京剧表演方向)
初试: 综合测试(形体基本功、念白、清唱)
三试: 朗诵(主考老师制定散文或戏剧独白)
表演(命题表演)
口试
导演系
导演专业(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初试: 朗诵(自选诗歌、寓言、散文或小说片断一篇;根据主考教师要求即兴朗诵)
命题表演
二试: 作品分析(笔试:观摩指定的戏剧或电影录像后进行分析)
三试: 命题编讲故事
口试
戏剧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方向)
初试: 文学常识(笔试)
二试: 命题散文写作(笔试)
三试: 口试
戏剧学专业(戏剧史论与批评方向)
初试: 文学常识(笔试)
复试: 口试
舞台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化装、舞台服装、电脑美术设计方向)
初试: 素描(人物头像)
二试: 色彩
三试: 创作
口试
注:初试、二试同一天分上下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报名确认现场通知为准。
电影电视系
导演专业(影视编导方向)
初试: 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或诗歌、寓言一篇,时间限在2分钟内)
二试: 命题叙事散文写作(笔试)
三试: 命题编讲故事(时间限在4分钟内)、命题集体小品表演
视听段落读解
口试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制片管理方向)
初试: 命题演讲
二试: 命题叙事散文写作(笔试)
三试: 命题辩论
综合口试
注:二试、三试合并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一试发榜通知为准。
艺术管理系
导演专业(演出制作方向)
初试: 命题散文写作(笔试)
复试: 命题演讲
口试
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
考生可于2017年4月10日以后通过中央戏剧学院网站(www.zhongxi.cn)查询专业考试结果,可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
我院将按录取名额的2~4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须遵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我院专科层次按分省分专业计划录取,编制2017年度高职(专科)分省分专业计划工作将在2017年4月进行。有校考专业,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照4∶1的比例安排,对个别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考生可以填报志愿,录取中若达到我院录取标准,再行调拨计划。无校考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校分省招生计划优化编制决策支持系统》的数据,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录 取
本科录取原 则: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影视编导、演出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舞台化装、舞台服装、电脑美术设计)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须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专业、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专业: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语文成绩达到满分的60%,外语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总分和高考总分相加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制片管理)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后,不分文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录取原 则:
所有高职(专科)层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总分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北京生源的考生,高职(专科)层次采用高会统招方式。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会考参考科目:历史、政治。录取时统考科目总分须达到北京市艺术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会考科目等级要求:C。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允许我院影视表演专业、编导专业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故上述两个专业未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分省按照我院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本科兼报高职(专科)但未被本科录取的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专业排名在专业考试合格的高职(专科)考生之前。
编导(剧本创作)专业:分省按我院专业考试总分和高考总分相加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类(舞台技术)专业、人物形象设计(舞台化装技术、舞台服装技术)专业:分省按照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电视制片管理(影视制片管理)专业:分省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待遇与规定
1、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精神,初试费(含报名费)每生100元,二(复)试费每生80元,三试费每生80元。按照国家价格认证中心颁布的学费标准,本科学费:表演专业、导演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10000元/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学专业学费800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院内宿舍750元/年,22号学生公寓900元/年。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19000元/年;住宿费标准750元/年。
2、录取通知书须妥善保存,新生入学报到时,需同学生档案一并上交学院招生办公室。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学[2003]3号文件。复查中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考试作弊等舞弊行为者,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4、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学习成绩较好,能正常完成学业;诚实守信;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和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按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毕业后一至两年内开始还款,六年内还清。
5、学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流向为各级文化艺术单位;各级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社等。
6、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5000元。同时,我院设立中央戏剧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最高奖励金额为6000元。
中央戏剧学院各招生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一、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招生监察办公室及六系
本部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 (邮编:100710)
乘车路线: 104、108路电车北兵马司站下车,13、823路汽车,118路电车锣鼓巷站下车
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 64040702 招生监察办 84032573
表 演 系 64044652 导 演 系 64035488
戏剧文学系 64042954 舞台美术系 64045987
电影电视系 84038138 艺术管理系 64047114
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64035626
培 训 部 64041410
学院网址: http://www.zhongxi.cn(网络实名:中央戏剧学院)
二、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仰山路9号 (邮编:100107)
联系电话: 84933726
注:北京地区电话区号为“010”。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