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成立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欢迎广大有志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西安美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制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国标代码 |
层次 |
学制 |
计划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50404 |
4年 |
80 |
|
||||
050404 |
本科 |
4年 |
120 |
||||
综合绘画 |
050404 |
本科 |
4年 |
30 |
|||
050404 |
本科 |
4年 |
70 |
||||
雕塑 |
050405 |
本科 |
4年 |
20 |
素描( 速写) 色彩 |
||
美术学 |
美术教育 |
050406 |
本科 |
4年 |
90 |
素描(速写) 色彩 |
|
美术学 |
美术史论 |
050406 |
本科 |
4年 |
30 |
素描 |
|
艺术设计 |
装潢设计 |
050408 |
本科 |
4年 |
140 |
素描(速写) 色彩 |
|
展示设计 |
050408 |
本科 |
4年 |
30 |
|||
环艺设计 |
050408 |
本科 |
4年 |
150 |
|||
装饰设计 |
050408 |
本科 |
4年 |
120 |
|||
陶瓷艺术 |
050408 |
本科 |
4年 |
50 |
|||
服装设计 |
050408 |
本科 |
4年 |
60 |
|||
纺织品艺术设计 |
050408 |
本科 |
4年 |
60 |
|||
艺术设计 |
服装设计与表演 |
050408 |
本科 |
4年 |
30 |
素描(速写) 色彩、形体测试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050415 |
本科 |
4年 |
30 |
素描(速写) 色彩 |
|
图片摄影 |
050416 |
本科 |
4年 |
30 |
|||
影视摄影 |
050416 |
本科 |
4年 |
30 |
|||
动画 |
动画 |
050418 |
本科 |
4年 |
60 |
||
音乐学 |
音乐学 |
050401 |
本科 |
4年 |
100 |
见附表 |
|
艺术设计 |
艺术设计 |
670101 |
大专(高职) |
3年 |
170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4)军队战士经军区政治部批准后可以报考;
(5)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报名方法:(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
开始时间:2016年1月5日每天6:00—24:00
截止时间:各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前一日18: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需登录全国高等美术院校联合报名网 (www.mei-shu.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我院不做任何信息更改,同时不再接受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照相(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合格证(未涉及美术类统考或美术类统考成绩未公布的省市,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我院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且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4、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黑龙江考点、山西考点、江西考点、湖北考点考试的本省考生无须参加网报。其它省考生如在以上所述考点参加我院专业考试,需登录全国高等美术院校联合报名网(www.mei-shu.cn)进行网上报名。
6、填写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填报高考(论坛)志愿只能按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填写(专业代码按照考生所在省公布代码为准);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河北省、江苏省的考生报考“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以外的专业,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者考试成绩无效。其他省份考生可在下列考点中任选一个参加考试,不得重复报考。)
考点 |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 |
考试时间(2016年)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浙江省杭州师范大学 |
1月24日—25日 |
1月27日—28日 |
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文一路222号 |
0571-28862931 |
江苏省无锡市湖滨中学 |
1月26日—27日 |
1月29日—30日 |
江苏省无锡市建业路17号 |
0510-82810954、82810437-8026 |
黑龙江省东方学院 |
1月26日—27日 |
1月29日—30日 |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0451-86655180 |
广东省深圳行知职业技校 |
1月27日—28日 |
1月30日 |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北斗路20号 |
0755-25114678、25105824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1月27日—28日 |
1月30日—31日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栋 |
027-85620977、85620979-8105 |
河南省郑州铁六中 |
2月3日—4日 |
2月6日—7日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0371-68354129 |
2月3日—4日 |
2月6日—7日 |
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 |
024-88269590 |
|
广西南宁市第五中学 |
2月3日—4日 |
2月6日—7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华强路95号 |
0771-2410160 |
山西省太原师范学院 |
2月20日—21日 |
2月23日—24日 |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0351-2279588 |
江西省南昌大学 |
2月22日—23日 |
2月24日—25日 |
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
0791-8305092 |
山东省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
2月24日—25日 |
2月27日—28日 |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
0532-85786211 |
甘肃省兰州铁三中 |
2月27日—28日 |
3月2日—3日 |
兰州市和政东街284号 |
0931-4638005、4638025 |
河北省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2月28日—3月1日 |
3月3日—4日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0311-85333630 |
西安美术学院 |
3月9日—11日 |
3月13日—14日 |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029-88222342、88247882 |
(2)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的画板(不小于4开纸)、颜色、水盒、画笔等画具全部自备。
(3)专业考试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www.mei-shu.cn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查询,专业成绩达到我院合格的考生,随后将邮寄“2016年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因考生本人填报地址有误,造成专业合格证未能收到,责任自负)。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或理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
体检由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综合面试、专业、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 按教育部要求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未涉及美术类统考的省份采用我院校考成绩。
录取原则:
1、本、专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6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史论专业方向:文化课占80%,专业课占2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80)+(专业总分÷200×20)
(2)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以形体测试成绩为主。
(3)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3、高职(专科)录取原则:(专业课满分为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未涉及美术类统考的省份以我院专业课满分为200分计算)
(1)艺术设计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4、根据各省一志愿所报专业情况按不同地区划定录取,专科招生面向外省(除特教)。
六、入学事项及待遇:
1、新生凭“专业准考证”、“文化准考证”、“专业合格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收费标准:
A学费标准:
①本科:绘画专业、雕塑专业、工业设计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15000元/学年、美术教育专业13000元/学年、摄影专业9000元/学年、美术史论专业7000元/学年
②专科(高职):9000元/学年
B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C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
6、学生毕业后实行国家政策指导,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报考艺术教育系(美术教育专业、音乐学专业)学生在四年的本科教学中,除学习美术专业课程以外,同时接受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实习、普通话测试等课程的教学。在四年学业完成后获得本院颁发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同时,还可获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七、其他事项:
本院另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附属中专、成人教育学院(设有高起专、专升本、高起本)。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本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考生由火车站乘5路、30路公共汽车在医学院下车向西500米即到) 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成人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29-87976993
附属中专咨询电话:029-88214248
2016年西安美术学院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制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国际代码 层次 学制 类别 全国招生计划 收费标准(元/年)
音乐学(师范类)050401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100 13000
二、报考条件:
1、各省考生可根据各自省、市、自治区要求,如有音乐类专业课全省统考的省份,参加我院专业课考试时必须交验“省统考合格证”及“2016年艺术类专业报考
证”。
2、报考音乐学专业要求五官端正,且无听觉、发音器官疾病,并具备声乐、器乐等特长。
三、报名方法:
1、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音乐类统考合格证”及“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正面同一底片的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美术学院音乐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
考 点 报名时间(2016年) 考试时间(2016年)地 址 咨询电话
西安美术学院3月9日—11日3月13日—14日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029-88222342、88247882
(2)、考试内容:
a、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c、舞蹈:表演一分半钟左右的成品舞(风格不限)。
其中:a、b、c作为主项,任选一项。d为必考科目。
四项考试科目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演唱、演奏、舞蹈90分,视唱练耳10分。除主项外,其中两项任选一项作为专业特长的另加5分。
注: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音乐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音乐专业考试。考生考试文具自备,考场免费提供钢琴伴奏,也可自带伴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有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报考我院音乐类文科的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入学事项及待遇:(按照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
七、其他事项:(按照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
西安美术学院临潼校区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53号(考生由西安火车站东广场乘306路公交车或西临高速中巴车到临潼东关站下车向东200米即到)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临潼校区电话:029-83816771、8381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