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2011本科招生国际音乐教育中心专业考试要求
(沈阳考场)
声乐
初试:1.面试:测身高;2.自选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复试:1.自选不同于初试曲目的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2.有表情地朗读歌剧、话剧台词一段,作品自选;3.根据演唱情况,由主考主任临时确定加试项目,如:为确定音域而加试练声音阶;为测试听觉而加试听音等(如演唱已能表明考生的水平,则免予加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5.专业检喉。
钢琴
初试:1.音阶、琶音、属七、减七琶音(调性任选);2.练习曲二首(其中一首必须是肖邦练习曲,除Op.10 No.3 No.6 Op.25 No.7以外);3.古典奏鸣曲式快板乐章(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作品均可)。
复试:1.复调乐曲一首(巴赫平均律三声部或巴赫平均律三声部程度以上);2.中、大型乐曲(浪漫派、印象派、二十世纪中外作品均可);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外省考场)
声乐
1.自选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2.有表情地朗读歌剧、话剧台词一段,作品自选;3.根据演唱情况,由主考主任临时确定加试项目;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钢琴
1.练习曲一首(莫什科夫斯基以上程度);2.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平均律一首);3.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均可);4.中型乐曲一首(浪漫派、印象派、二十世纪中外作品均可)。
(学生入校后,经“中心”两位以上教授推荐、“中心”研究,确定为专业特殊优秀学生者,“中心”为每人每年提供奖学金壹万贰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