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专业和名额
专业及方向 |
志愿代码 |
学制 |
统招计划 |
考试科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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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四年 |
20 |
①楷书、行书(2小时) |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①②为临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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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四年 |
45 |
素描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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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四年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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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彩 |
04 |
四年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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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四年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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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06 |
五年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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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07 |
四年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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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摄影 |
08 |
四年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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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 |
09 |
四年 |
100 |
素描(3小时) |
素描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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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 |
10 |
四年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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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艺术 |
11 |
四年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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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织艺术 |
12 |
四年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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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艺术 |
13 |
四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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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 |
14 |
四年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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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美术史论 |
15 |
四年 |
30 |
素描(3小时) |
素描100分 |
文化传播与管理 |
16 |
四年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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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艺术设计 |
17 |
四年 |
1000 |
素描(3小时) |
素描100分 |
2、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画具、用品自备。
3、考试工具要求:素描、速写限铅笔或炭笔;色彩、设计基础限水彩或水粉。
4、考试具体时间见本院招生办通知,如考生过多,时间顺延。
二、报考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热爱美术事业;
2、 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3、 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4、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等经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须经省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均可报考;
5、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考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科统考,实行文理综合的省份,执行本省规定,限英语(Q吧)、日语考生;
6、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中学的在校生;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二年者;上一年参加高考(Q吧),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
三、 报考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于1月15日至2月3日登陆鲁迅美术学院网站(网址:210.30.232.71),填写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我院不再接受没有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每日开通时间7:00-24:00)。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照相(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及考试期间,考生需持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原件(所在省不举办省统考的考生需持区县招办开具的带有考生号的允许参加艺术类高考的介绍信或报考证)、身份证原件,报名时须将本人身份证和2015年艺术类考生专业合格证复印在一张B5纸上上交,持我院网上报名号进行确认。
3、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经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凭我院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4、绘画类: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专业方向考务成本费200元,兼报设计类专业方向另收考务成本费100元;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染织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方向考务成本费200元,兼报绘画类专业方向另收考务成本费100元;书法专业方向考务成本费200元;只报考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考务成本费100元;报考大连校区艺术设计专业考务成本费200元。
5、考生可兼报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志愿。报考沈阳校区的考生在书法、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染织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中限选三个专业方向志愿;报考大连校区的考生填报艺术设计专业志愿。
四、报考地点及时间
报考沈阳校区的辽宁省考生必须在沈阳校区考点考试(不受理外省考生报考)。现场确认时间:2009.2.5—2009.2.8(不接受函报),专业考试时间:2009.2.11—2009.2.15。报考书法专业方向的省内、省外考生在沈阳校区考点考试,现场确认时间:2009.3.4,专业考试时间:2009.3.5。
报考沈阳校区的外省考生现场确认和考试在长春市考点、无锡市考点、郑州市考点、包头市考点、青岛市考点、武汉市考点均可,现场确认时间:2009.2.22—2009.2.23,考试时间:2009.2.25—2009.2.26;哈尔滨考点只允许黑龙江省考生报考,现场确认时间:2009.2.21—2009.2.22,考试时间:2009.2.24—2009.2.25。
无锡市考点:无锡湖滨中学。(咨询电话:0510-82810954,乘车路线:从无锡火车站乘1、2、10、11、20、29路公交车到梁溪大桥站下车即到。)
郑州市考点: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咨询电话:0371-67627293,67637931乘车路线:从郑州火车站乘1路、101电车、112路;汽车北站乘69路;汽车东站乘221路;汽车总站乘212路、203路公交车到建设路桐柏路口站下车即到(国棉一厂对面)。)
青岛市考点:青岛市招生办指定考点。报名点:青岛市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咨询电话:0532-85786211,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26路、长途汽车站乘15路到中山公园后换乘219、214路到八大关宾馆;飞机场乘机场大巴到海天宾馆后换乘219、214路到八大关宾馆站下车即到。)
长春市考点:长春艺术实验中学。(咨询电话:0431—85382439,乘车路线:从长春站、长途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客运站下车均乘306路公交车到新文化报社下车南行50米到湖滨路口再西行200米即是。)
武汉市考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常青五路,武汉市委党校斜对面)(咨询电话:027—85620980,85620979,85620977,乘车路线:武昌方向的考生乘601、729、805路;汉口方向的考生乘47、69、527、560、563、741路;汉阳方向的考生乘598、705、711、726路;汉口火车站下车乘741路,武昌火车站下车乘805路;到杨汊湖站下车看路标指示向前行走800米即到,到杨汊湖小区站下车看路标指示向前行走200米即到。)
哈尔滨市考点: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府路331号)(咨询电话:0451—86655180,乘车路线:哈尔滨火车站乘343路公共汽车,市区内乘68路、114路公共汽车在东方学院下车即到。)
包头市考点:包头一机一中。(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4号,咨询电话:0472-3638604,5559114,乘车路线:包头火车站乘134、2、22路公共汽车民主路站下车即到。)
报考大连校区的辽宁省内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在沈阳校区,现场确认时间:同沈阳校区,考试地点在大连校区,考试时间: 2015年3月10日—3月11日。报考大连校区的外省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及考试均在大连校区,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2月27日—2月28日,考试时间: 2015年3月1日—3月2日。
五、《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发放办法
我院招生办公室依据专业成绩排名,于4月20日前统一发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素描、色彩、设计基础专业加试成绩一门不及格,不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素描成绩设及格线。凡未接到《文化课考试通知单》者,即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另行通知。
六、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由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七、录取办法
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
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书法、摄影、影视摄影、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染织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大连校区)专业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凡被录取的新生, 由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有关规定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复试成绩明显低于入学考试成绩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