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专业及学制
二、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17周岁至2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1991年9月1日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22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 服现役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均截止到当年9月1日)、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
报考专业和条件:戏剧影视表演,考生要具有一定的表演和艺术感悟力,口齿清楚,体形匀称,五官端正,视力正常。
考生其他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军队戏剧艺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视力正常,口齿清楚,具有一定的表演和艺术感悟力。
三、报名方式
地方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证明,包括最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操行评语,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 6张,3月 9日至 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士兵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持士兵证、高中毕业证和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关介绍信,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 6,张,3月9日至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报名时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
四、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在解放军艺术学院进行,分初试、复试、三试。
初试:
1、面试:考察考生形象及身材条件。
2、台词:自选诗、寓言、小说片断或散文一篇,时间限定2分钟以内。
3、表演:根据主考老师出题进行集体或个人练习。
复试:
2、台词:自选诗、寓言、小说片断或散文一篇,时间限定3分钟以内。
3、表演:根据主考老师命题编演即兴小品。
三试:
1、演唱:由考生从专业题库中抽取考题进行演唱及测试。
2、台词:由考生从专业题库中抽取考题进行即兴朗诵。
3、表演:由考生从专业题库中抽取考题编演即兴小品。
4、形体:由主考老师指定动作了解考生身体条件和形体模拟能力。
5、艺术特长展示(歌唱、舞蹈以外的其他艺术展示)。
五、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院发文化考试通知单。
地方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
士兵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各大单位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
六、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军艺招生办公室于7月底前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待遇
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复查合格的地方考生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士兵考生复查复试合格后,即办理注册。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无军籍学员在学院办理入伍提于手续并定职定衔,士兵学员办理提于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八、戏剧系咨询电话
地方线:(010)66869620
军线:(0201)869620
网址:http://www.81art.com/departments/dram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