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广州美术学院是广东省所属的一所美术与设计系科设置齐全的高等美术学府,始建于1953年秋,其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由华南文艺学院、中南文艺学院和广西艺专的美术专业调整合并而成,原址在湖北武昌,1958年迁至广州,同年8月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并开始招收本科生。1969年与广州音乐专科学校、广东舞蹈学校合并为广东人民艺术学院。1978年2月恢复广州美术学院原有建制,并面向全国招收研究生。1982年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首批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86年招收继续教育学生。1987年开始招收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生。
广州美术学院始终把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造力和应变力的高素质应用型美术人才、设计人才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学院现已建成美术与设计两大学科体系。本科教育有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动画、摄影、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等9个专业,24个专业方向。研究生教育有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三个硕士点,50多个研究方向。我院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为省级重点学科;绘画、艺术设计为广东省名牌专业;水彩、中国古典绘画临摹、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构成学为省级重点课程;水彩为省级精品课程。
学院下设造型艺术学院、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美术教育系。造型艺术学院设有国画系、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美术史系等5个系;设计学院下设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系、装潢艺术设计系、数码艺术设计系、服装设计系、装饰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设计艺术学系、染织艺术设计教研室、家具艺术设计教研室、陶瓷艺术设计教研室等10个系(室)。学院还设有美术研究所,所属美术研究室共8个:岭南画派研究室、设计学研究室、美术教育研究室、美术学研究室、关山月研究室、黎雄才研究室、胡一川研究室、书法篆刻研究室;设有《美术学报》编辑部;设有产、学、研结合的“广东省集美设计工程公司”。
学院拥有一支老、中、青相结合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416人,其中教授76人,副教授123人,讲师126人。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继续教育学生以及非学历教育的高级进修生、普通进修生、培训生等。学院现有学生 7200人,其中在校硕士生357人,普通本科生4608人,继续教育学院2235人。
学院现已形成“一校两区”的办学格局。大学城校区是主校区,占地面积414亩,建筑面积25.8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实验室21间,为本科教育基地。充足的实验室及技术先进的配套设施,不仅满足了实验教学的需要,而且为开展科研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昌岗校区占地150亩,建筑面积7.29万平方米,为研究生培养及继续教育基地。
二、2007年招生专业简介
绘画(中国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宣传、出版、企业等部门及中高等艺术院校、科研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平面构成、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中国画创作、书法、篆刻等。
绘画(壁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宣传、教育、企业及建筑、环境艺术设计等单位从事壁画创作、教学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平面构成、书法、篆刻、中国画技法(人物、山水、花鸟)、中国传统壁画临摹、壁画材料与技法、环境艺术设计、壁画创作等。
绘画(油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艺术部门、学校、科研以及美术设计等单位从事油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美术设计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必修课有素描、油画、技法材料、油画创作等;选修课有油画造型语言研究、艺术电影的视觉美学、古典传统油画技法、古代壁画、当代壁画、现代油画技法及公共艺术等。
绘画(版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出版部门和学校、科研单位从事版画创作、教学、研究及美术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印刷设计、室内设计、质材艺术、技法理论、木版、铜版、石版、丝网版、综合版、版画创作等。
绘画(书籍装帧艺术)专业:培养能在出版、新闻及文化艺术部门、学校、科研等单位从事印刷、装帧设计、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装帧设计、字体设计、商业插图、文学插图、印刷设计、电脑设计、版画艺术、质材艺术、技法理论等。
雕塑专业:雕塑系以“继承传统、拓展未来、服务社会”为原则,以传统雕塑、现代雕塑和公共雕塑为主要发展方向,构成一个集学术研究、技巧训练和创作实践为一身的专业雕塑教学实体,旨在培养文化、艺术、城建、园林、教学和科研等部门从事雕塑艺术创作、设计、教学和科研的复合型专门人才。2004年开始实行本科五年制教育。
绘画(水彩)专业:培养能在文化艺术部门、学校、科研机构、美术设计、传媒机构、新闻出版部门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彩画艺术创作、教学与研究的美术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水彩肖像、水彩人体、水彩技法、水彩风景写生、水彩画创作、摄影、设计基础、书法等。
摄影(摄影与数码艺术)专业:培养能从事图片摄影、数字化影像、传媒处理与制作,熟知平面广告、艺术设计基本规律,并能以此手段进行艺术设计与创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综合造型基础、设计构成原理及艺术表现、摄影机械、暗房、摄影基础及专题摄影创作、三维动画、数字化图像、影视艺术创作(DV摄像与后期制作)等。
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够进行商业展示和文化展示设计,具备创新意识,将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与传播学相结合的展示设计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广告、CI设计、网页编排、材料与构造、多媒体应用、摄影、展示道具模型、展示照明设计、室内设计、商业展示设计、博物馆、展览馆及大型会展设计等。
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培养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美术与设计教育的教学人才以及与美术设计教育相关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本专业按照“多能一专”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低年级经过全面的基础训练,进入高年级学习则分为国画、水彩和工艺三个不同的专业主攻方向。主要课程:
国画方向:素描、色彩、设计基础、摄影基础、书法篆刻、工笔意笔花鸟画、人物画、山水画、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教育实习等。
水彩方向:素描、水彩肖像、水彩人体、水彩风景写生、水彩画创作、设计基础、书法、广告设计、摄影、国画花鸟、教育实习等。
工艺方向:素描、色彩、设计基础、摄影基础、材料工艺设计、设计史、CI、编排、广告设计、书籍装帧、动漫设计、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教育实习等。
绘画(综合美术)专业:本专业培养从事博物馆、美术馆策展、商业机构的艺术策划、展示设计和多媒体艺术创作人才。本专业在教学上追求设计基础与艺术造型能力并重,以材料应用广泛,表现形式多样的综合教学,推动综合艺术领域跨学科的学习。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照明与艺术造型、静物造型、景观造型、室内设计、展示艺术设计、三维动画、影像基础与数码摄影、综合艺术壁画、综合艺术造型等。
美术学(美术学)专业:培养具有美术史、美术评论、书画鉴赏等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可以从事高等、中等学校美术欣赏与美育教学,或从事博物馆、美术馆、新闻出版机构的研究、鉴定、编辑工作。主要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中国艺术史学史、中华文史、西方当代艺术与文化、书画鉴赏、古代汉语、专业外语、美术馆理论与实践、美术编辑学、视觉文化传播理论、影视文化策划与写作、艺术市场、绘画实践等。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建筑及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⒈专业基础课:设计初步、建筑图学、模型基础、建筑结构与造型、环境工学、设计实施、设计表达;⒉专业课:空间设计方法、设计策划、空间设计概念、空间设计史、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跨专业设计专题、专业考察与调研报告、毕业设计及论文
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从事广告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网页设计的专门人才。教学由三个板块组成:1.一年级由设计学院基础部负责设计基础课教学。2.二年级起装潢系负责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二年级课程:图形造型、苹果电脑软件、符号创作、视觉传达基础、卡通形象、文案撰写、商业摄影、广告创意、网页设计、可持续设计观;三年级课程:包装设计、标志文字设计、编排基础、出版设计、商业插画、影视广告、导向设计、营销传播;四年级课程:品牌视觉设计、毕业论文选题计划、设计管理;3.四年级三个课程后,学生自选方向进入广告、平面班,分别上毕业设计前奏课,广告班课程:角色设计、网络广告、媒介表现、品牌广告塑造;平面班课程:主题海报、设计物料整合、图像载体延伸、实验性包装;四年级下学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艺术设计(新媒介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熟练运用数码技术等多种媒介手段从事信息网络、数字影像等平面、立体和空间造型的艺术设计创作与研究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新媒体艺术概论、二维、三维软件基础、影视后期编辑软件、摄影基础、影像基础、影像视觉构成、光构成、动态机能造形、二维视觉流程设计、网页设计。2.专业课:设计策划、光电子机能造形、光动空间、时空关系、虚幻空间、视频包装、新媒介综合应用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服装与服饰产品设计、开发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 1.专业基础课:服装设计概论、服装效果图技法、服装构成原理A、市场学原理、服装材料与设计、服装构成原理B、服装设计表达、图案基础设计等;2.专业课:男装专题设计、快题练习、中国服装史、中国风格时装专题设计、服装面料专题设计、专业考察、西方服装史、西方风格时装专题设计、服装设计与营销综合专题(A、B、C、D)、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培养能从事服装行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 服装设计概论、服装效果图(一)、(二);服装构成原理(一)、(二);服装工艺基础、市场学原理、服装材料学、服装CAD等;2.专业课:服装贸易概论、成衣工业学、服装专题设计、区域文化研究、服装史纲、服装风格与流行研究、服装营销管理、服装材料专题设计、服装品牌策划、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以平面、立体等视觉材料、工艺媒介进行公共环境装饰艺术创作、设计策划的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造型基础课:装饰素描基础、装饰色彩基础、装饰雕塑基础、装饰环境基础等;2.专业造型语言课:外国传统装饰风格、中国传统装饰风格、现代装饰风格、民间美术等;3.专业材料工艺课:陶艺、漆艺、金工、岩彩等;4.专业创作设计课:壁画、毕业创作、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在企业设计部门、科研机构、专业院校从事纺织品艺术设计实践、科研、教学、设计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装饰花卉、图案基础、纺织材料、丝网印花、织物组织、计算机辅助设计。2.专业理论课:染织概论、中外纹样、设计策划、市场学。3.专业设计课:装饰面料设计、面料再造设计、织造与设计、传统工艺与设计、服装设计专题、纤维艺术专题、纺织品展示设计、室内纺织品配套设计、专业定向考察、毕业设计与论文等。
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家具艺术设计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1.专业基础课:机械制图、模型工艺、建筑构造、家具制造工艺、家具材料学、家具配件造型、人机工程学;2.专业理论课:家具概论、家具设计史、建筑史、室内设计概论、市场学、家具营销理论、系统论、设计策划学;3.专业设计课:木家具设计、金属家具设计、综合材料家具设计、单体家具设计、组合家具设计、家居环境整合设计、公共环境家具系统设计、毕业专题设计与论文等。
工业设计专业:培养能从事工业产品设计创新与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1.基础:描绘1:观察记录、设计社会学、图形语言、设计初步、审美心理学、描绘2:思维表述、信息方法学、空间形态、创意表达、设计史,2.专业基础:1D、2D、3D、4D、Show、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软件、制造工学与材料学、模型工艺与制作、用户研究、优化设计、产品界面与色彩与材料计划等;3.专业课:创造学概论、设计方法与程序、人类工程学、设计策划学、流行色彩学、市场学、经济法规、价值工程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娱乐玩具类、生活用品类、家具产品类、家电产品类、照明灯具类、电子产品类等。
艺术设计学专业:培养具有综合设计策划能力的新型艺术设计研究人才。主要课程: 1.基础课:描绘1:观察记录、设计社会学、 图形语言、 设计初步、审美心理学、描绘2:思维表述 、信息方法学、空间形态、创意表达、设计史 等;2.专业课:设计概论、图学、设计表达、工程基础、概念设计、产品开发设计、产品整合设计、项目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动画(影视艺术)专业:培养从事数码动画、影像设计创作与科研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动画概论、三维软件基础、影视后期编辑软件、影像基础、影像视觉构成、动画表现基础、角色与场景设计基础、动画方法与程序、动画形式与风格。2.专业课:设计策划、动画产业化应用、主题动画、角色动画、动态节奏、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三、2007年招生专业、人数、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招生计划(人) |
学制(年) |
考试科目 |
所属院系 |
绘画050404 |
中国画 |
48 |
4 |
①素描(人物写生) ②创意速写 ③色彩(静物写生) 备注:美术学(文科类)不需参加专业考试 |
国画系 |
壁画 |
36 |
4 |
|||
油画 |
60 |
4 |
油画系 |
||
版画 |
60 |
4 |
版画系 |
||
书籍装帧艺术 |
30 |
4 |
|||
水彩 |
25 |
4 |
美术教育系 |
||
综合美术 |
26 |
4 |
|||
雕塑050405 |
雕塑 |
60 |
5 |
雕塑系 |
|
美术学050406 |
美术学(艺术类) |
80 |
4 |
美术史系 |
|
美术学(文科类) |
10 |
4 |
|||
美术教育,师范 |
140 |
4 |
美术教育系 |
||
艺术设计学050407 |
艺术设计学 |
60 |
4 |
设计学院 |
|
艺术设计050408 |
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
90 |
4 |
||
装潢艺术设计 |
60 |
4 |
|||
家具艺术设计 |
30 |
4 |
|||
新媒介艺术设计 |
30 |
4 |
|||
服装艺术设计 |
30 |
4 |
|||
装饰艺术设计 |
60 |
4 |
|||
染织艺术设计 |
60 |
4 |
|||
展示艺术设计 |
30 |
4 |
美术教育系 |
||
摄影050416 |
摄影与数码艺术 |
30 |
4 |
||
动画050418 |
影视艺术 |
30 |
4 |
设计学院 |
|
工业设计080303 |
工业设计 |
60 |
4 |
||
服装设计与工程081406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30 |
4 |
||
合计 |
|
1175 |
|
|
|
1、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前进行,美术学(文科类)在第二批本科录取时进行。
2、2007年我院在广东省外计划招生250名,最终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审定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不分配到各省,但在单个省份录取的人数最多不超过省外招生总名额的20%。外省考生须按国家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考试规定报名及考试。
3、除美术学(美术教育)和美术学(文科类)考生以外,其余各专业考生须参加由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我院专业考试的成绩仅对我院录取适用。
4、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仅面向广东省招生,根据考生参加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5、就读我院各专业的学生,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我院毕业证书。达到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证书,其余各专业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类专业及高等艺术院校附中的毕业生(含应届生)。
3、现役军人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
4、具有一定美术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或色弱者。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两年者;(4)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者。
五、报名办法
1、我院2007年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申请报考我院的考生,请登录我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zsbm.gzarts.edu.cn),点击注册,进入专业考试报名,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核对所填资料无误后,按“提交”键,取得预报名号,凭此预报名号在各考点现场报名确认时段内确认。报名系统关闭前,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重新进入报名系统修改资料。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07年1月20日—2007年2月20日。
3、现场确认:网上预报名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报名现场确认,交验报名材料,及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因要现场摄像,考生须本人亲自报名确认,不能代报。
4、现场确认时需交验的资料:(1)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考生所在省市区县招生办开具的带有考生号的文化准考证(下称“文化准考证”)复印件。
5、上述各项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我院招生办统一发给考生专业准考证,专业准考证须加盖我院招生办公室公章方为有效。
6、报名考试费:按广东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
7、确实无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在各考点现场报名。
六、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考 点 |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联系电话 |
报名时间 |
考试 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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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美术学院 |
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 |
510260 |
020-84017740 |
3月6-7日
|
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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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汕头市衡山路32号 |
515041 |
0754-88876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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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
深圳市北斗路文华花园20号 |
518002 |
0755-25114678 |
|
||||||||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兴四路2号 |
528200 |
0757-86238973 |
|
||||||||
湛江师范学院附属中学(西校区) |
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41号 |
524048 |
0759-3183649 |
|
||||||||
广东茂名市新世纪 学校 |
茂名市南香小区168号 |
525000 |
0668-2995976 |
|
||||||||
郑州铁路六中 |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450052 |
0371-6997363 |
2月28-3月1日 |
3月3日 |
|
||||||
天津美术学院附中 |
天津市河北区地纬路8号 |
300141 |
022-26222023 |
|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长沙市河西左家垅 |
410012 |
0731-8838502 |
|
||||||||
青岛 |
报名地点 |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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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
青岛市市北区阳信路2号 青岛市十一中 |
266012 |
0532-82826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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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 |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
|
024-246922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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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 |
西安金花南路19号 |
710048 |
029-82330087 |
|
||||||||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 |
400053 |
023-68520038 |
|
|||||||||
南京宁海中学 |
南京市宁海路39号 |
210024 |
025-86636057 |
|
||||||||
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常青五路 |
430023 |
027-85620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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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
报名地点 |
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
|
23280061/23277524 |
同联合招生报名时间 |
|
1、我院在青岛、长沙、沈阳、重庆、西安、郑州、南京、天津、武汉、香港、澳门等地设立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香港、澳门考生须在当地报名并参加考试。非广东省考生不能在广东省内考点报考(台湾、海南省考生除外)。
2、台湾省考生在广州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海南省考生在湛江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3、我院在广东省的广州(校本部)、茂名、汕头、深圳、佛山、湛江设立考点,茂名考点接受茂名市、阳江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汕头考点接受汕头市、潮州市、汕尾市、揭阳市、梅州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深圳考点接受深圳市、惠州市、河源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佛山考点接受佛山市、云浮市、肇庆市、江门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湛江考点接受湛江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其他市县的考生到广州考点报名及考试。考生必须以本人身份证所注明的地址作为选择考点的依据,如考生的身份证地址与本人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准考证中指定的考试地点不相符,则按文化准考证中的考场地址作为选择考点的依据,在相应考点报名及考试。广东省内的六个考点不接受所规定地区以外的考生报名及考试。
七、录取办法
按教育部规定,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通过各省艺术类术科统考和我院的专业考试,才有资格被我院录取。
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由我院签发入学通知书。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外省:
(1)我院在外省实行文理兼招。
(2)专业考试成绩入围的考生由我院发给“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考生凭“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在当地报名参加文化科考试(报考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文化科考试,不需“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
(3)文化成绩参照各省公布的艺术类考生文化分数线,专业及英语科分数线由我院统一划定。符合上述入围条件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及填报志愿择优录取。
(4)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分降低5分后,参加第二志愿及以后专业的录取。
2、广东省:
(1)我院以下专业方向2007年起实行文理兼招:艺术设计学、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新媒介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影视艺术、工业设计和服装设计与工程,理科类考生招收比例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15%。其余各专业方向招收文科类考生。
(2)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考生参加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达到广东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3)文化课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达我院划定分数线。
(4)对专业成绩上线、文化成绩总分排名前50名的考生(不含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优先录取。同一专业优先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50%。
(5)各专业(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除外)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2 +文化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按专业分、外语分择优录取。
(6)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艺术类)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按专业分、外语分择优录取。美术学(文科类)执行广东省第二批文科分数线(选考历史),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在综合分减10分后,参加第二志愿及以后各专业的录取(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除外)。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2007级新生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广东省物价局下达的新文件执行。
学费:
1、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动画、摄影、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美术教育)各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10000元(不含住宿费)。
2、美术学(美术学)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8000元(不含住宿费)。
住宿费:
我院学生公寓有单人间、双人间和四人间供选择。按广东省物价局核准的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住宿费标准收取费用。单人间15000元/生·年,双人间3600元/生·年,四人间1700元/生·年。
*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应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随意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九、奖、贷学金等措施
我院按国家政策规定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一定的资助,具体措施有:
1、协助学生办理银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根据现行贷款政策,20%的学生能够得到银行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为6000元。
2、设立奖学金: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奖学金等级金额由1000元至4000元,奖励面约30%。
3、组织开展勤工助学:学院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有余力的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以缓解学习期间的生活困难。
4、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学期间因突发重大事件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者可申请一次性临时补助。
十、新生入学
1、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按要求依时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证实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院各专业实行学年学分制。提前修满学分可提前毕业。在规定的年限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的,可延长学习时间(本科延长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三年),中途也可申请保留学籍休学,每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1年。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的待遇。
4、毕业就业及户籍管理按国家规定办理。
十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及学费标准
1、华侨和港澳台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考试”(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以及由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科考试。
(2)报名考试费:500港元/生
(3)报名时间:与文化联考报名时间一致
(4)索取简章资料及报名地点
香港: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5)考试时间:2007年4月28日
(6)考试地点:
香港:香港中区坚尼地道7号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2、我院对华侨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招。考生在文化联考分数及专业分数上线的情况下,由我院依照其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
3、入学后,华侨和港澳台学生需住校者由学院在院内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