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因各音乐类院校(系)所招专业不同,考试内容和要求也有所差别。
(1)表演艺术专业主要考四门:主科(声乐、钢琴、小提琴、大提琴、琵琶、二胡、手风琴择其一);视唱练耳;音乐知识;素质面试等。
主科
声乐要求中、外歌剧选曲一首;外国艺术歌曲一首;中国歌曲一首。
钢琴要求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大型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车尔尼740以上程度);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一首;音阶、琶音和视奏。
小提琴、大提琴要求音阶、琶音(三个八度);练习曲一首(中级以上程度);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式快板乐章);中型或小型乐曲一首。
二胡、琵琶要求音阶、琶音(三个八度);综合练习曲一首(中级以上程度);中型以上乐曲两首。
手风琴要求音阶、琶音(两个八度),练习曲一首(车尔尼手风琴四册以上);大型乐曲一首,中型或小型乐曲一首。
视唱练耳分视唱和听力测试两部分进行。
音乐知识笔试。
素质面试加试其他器乐者,演奏练习曲、乐曲各1首(自选);加试理论作曲者,则进行音乐理论综合考试(含乐理、和声、作曲)。
(2)音乐教育专业(师范类)主要考5门:声乐;钢琴;视唱练耳;音乐知识;素质面试。
声乐演唱歌曲一首(自选)。
钢琴练习曲、乐曲各1首(自选)弹重钢琴的考生,练习曲、乐曲程度应在车尔尼299第15条以后,并加弹巴赫复调乐曲1首,以及音阶、琶音和视奏。
视唱练耳分视唱和听力测试两部分进行。
音乐知识笔试。
素质面试加试其他乐器者,演奏练习曲、乐曲各1首(自选);加试理论和作曲者,进行音乐理论综合考试(含乐理、和声、作曲)。
考生在报考具体的音乐院校(系)时可以向报考院校详细咨询有关考试的情况,以便充分准备。
专业考试多在所报考的院校内进行(面向省外招生的院校,通常在相应省市设置考点)。
2、文化考试
音乐院校(系)一般在专业考试结束一个月左右,将专业考试成绩单寄发考生本人,专业合格的考生将获得《准予填报艺术院校(系、科)志愿通知单》,考生持《通知单》(应届高中毕业生还须持毕业证书)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县)大中专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直接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科或理科统一考试。
3、录取
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参照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美术院校(专业)
美术院校(系)的招生考试分作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
大多数美术院校(系)的专业考试时间与报名时间紧密联系在一起(以便节省考生的时间和开支),专业考试有素描、写生、色彩、速写、创作设计和面试等。
不同的专业招生考试有不同的考试科目和不同的要求,比如报考油画、壁画、雕塑等专业的考生必须用素描或色彩方式完成创作试题;报考中国画等专业的考生多用白描(即线描)完成创作试题;报考装潢艺术设计等专业考生用工艺设计手法完成创作试题;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一般考美术史知识、写作、面试等;报考中国画、书法的考生一般考书法、篆刻、古汉语、国画基础等。
其中面试一关,多与报名同时进行。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所有考试科目的绘画材料(四开的画板与画夹、颜料、画笔、绘画工具等)均由考生自备。
如考生专业考试合格,报考院校将签发《报名登记表》(表中填有考生成绩),寄给考生本人,不合格者只发成绩通知单。
2、文化考试
考生通过专业考试后,凭所报考院校签发的《报名登记表》(应届高中毕业生还须持高中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区、县)大中专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报名、正式填报志愿。需注意的一点,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应与参加文化考试的报名表的有关内容相一致(含姓名、曾用名等)。
考生无论参加文史类还是理科类考试,若考试中任何一科得分为零,均不得录取。
3、录取
按所在省(市)艺术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和外语未达录取分数线的不予录取)均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