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书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书法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以及文化、新闻出版等相关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课程
篆书、隶书、楷书、篆刻、行草、古代汉语、中国书法史、创作实践和毕业论文、书画鉴定概论。
三、就业方向
(1) 能够胜任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书法和相关艺术素养、从事书法和艺术类课程教学的教师;
(2) 能够在各类文化部门、新闻出版及企事业单位服务,具有书法和相关艺术素养及专业能力的工作者;
(3) 能够面向社会、自主择业,在各种社会艺术教育活动中发挥作用的书法教学人员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