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日期
6月7日:上午语文,下午数学(文科/理科);
6月8日:上午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下午外语;
6月9日上午:自选模块考试;
每年3月、9月:英语听力考试;
每年4月、10月:技术考试。(注:从2015年开始,英语听力考试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三项考试统一安排在3月和9月进行)
六、命题
语文、数学(文科/理科)、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和《浙江省普通高考考试说明》(以下简称《考试说明》)公布的内容范围命题,不超出《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教学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相应科目的必修模块和指定选修模块(IA)的范围。
自选模块考试依据教育部《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公布的内容范围命题,不超出相关课程《教学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自主选修模块(IB)的范围。
技术考试依据教育部《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公布的内容范围命题,不超出《教学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课程的范围。
命题工作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旨,以准确、规范、科学、公平为目标,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的辩证关系,体现能力立意,确保质量。
七、报名、填报志愿与录取工作
(一)报名。
实行社会化报名和学校报名相结合的报名办法,由学生自主选择报名方式。学生在报名时确定报考科类和考试类别,各类别可以兼报。
(二)划定分数线。
分类分批划定分数线。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按不同类别考试科目组合计算总分,逐类逐批划定分数线,在上一批录取结束后,划定下一批分数线。
(三)填报志愿。
分类分批进行。在上一批录取结束后,填报下一批志愿。
(四)录取。
在每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分数和志愿投档,由学校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