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水学院简介
丽水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学院,其前身是创建于1906年(光绪32年)的处州学堂,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办学历史。丽水学院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治安综合治理示范单位、丽水市园林式单位。
学院坐落于浙西南国家级生态城市——丽水市区,南临温州,北连金华,交通便捷,金丽温高速、两龙(丽水-龙泉、龙游-丽水)高速、金丽温铁路、330国道贯穿市区;山水丽,人杰地灵,风光秀美,人文荟萃,是青年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园地。
学院占地10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教学设施完备,学科专业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特色明显。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2000多人。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坚持合作开放的办学理念。强化学术交流,彰显办学特色,提升教学质量。
二、艺术学院简介
艺术学院是丽水学院最具特色和办学活力的学院之一。教学设施先进,功能完备。下设音乐系、美术系和摄影系,开设美术学、音乐学、音乐学(舞蹈方向)、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工艺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摄影(广告摄影、新闻摄影)等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000多人。
学院拥有一支富有活力和创新精神的中青年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90多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6人。书法、美术、音乐等学科共有国家级会员5人、省级会员16人,教师艺术作品多次在国家级、省级艺术展演中参展或获奖。近年来,学生艺术成果显著,其作品频频在国家级、省级艺术展演中获大奖。以我院音乐系学生为主要演员的大型歌舞剧《畲家谣》代表浙江省晋京演出获创作金奖、《瓯江谣》在中国第十二届国际摄影艺术文化节上成功演出,赢得国内外摄影家及社会各界的好评。美术系、音乐系学生参加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共有11人获一等奖、11人获二等奖、7人获三等奖,其中3幅书画作品和舞蹈《祈福》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全国一等奖。
丽水素有“艺术之乡”之美称,具有得天独厚的艺术资源。青田石雕、龙泉青瓷、龙泉宝剑 、丽水摄影、云和玩具等艺术品享誉古今,驰名中外。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丽水学院!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人文素养;(2)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2、其他条件:音乐学(舞蹈方向)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及以上。
四、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备注:各省招生人数将根据报考情况作调整,最终招生名额以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五、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艺术考试报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
六、专业成绩确定
1.专业成绩确定:
美术类各专业:满分2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音乐学:满分100分,其中视唱练耳30分,器乐或声乐70分。音乐学(舞蹈方向):满分1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展示50分,动作模仿或即兴表演25分,成品舞25分。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数4或5倍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报各省教育考试院的同时,在我校招生就业网(http://zsjy.lsxy.com)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于2016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上网查询。
七、录取办法
1.美术类: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上线且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占70%、高考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音乐类: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上线且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将根据各省考生素质及报考情况,调整各地的招生计划;考生素质好的省份,将增加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