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招生报名考试办法和时间
(一)文考报名
凡报考四川音乐学院艺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考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
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音乐类专业考试报名
1、考生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3月6日至3月7日上午到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进行专业考试报名。考生可单报或 兼报“音乐学(音乐教育)及音乐舞蹈类”和“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其中“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最多可选报二个(限二个)考试类 型不同的专业。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并签订《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凡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报 名、考试,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