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创建于1939年。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一所集音乐、美术、舞蹈、戏剧、传媒、管理六大学科为一体的多学科、多层次综合高等艺术院校。
学院有本部和新都两个校区。设23个教学院系,一所独立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有17个学科专业,125个专业方向。
学院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音乐学和美术学各专业方向硕士学位授予权。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2015年开始与四川大学联合招收培养文学与音乐传播学博士生。
学院占地1156亩,在校生10050人(不含独立学院)。拥有固定资产12亿元。拥有文献丰富的图书馆、校史馆、陈列馆和声像馆。学院有系统的研究机构 “五所一室三中心”(高教研究所、音乐研究所、乐器研究所、美术研究所、流行乐研究所、计算机音乐实验室、作曲技术研究中心、音疗实验中心、音教研究中心)。两个研究院(中国非遗研究院、藏羌文化研究院)。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413人,其中教授125人,副教授288人。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9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9人。汇集了一批高学历、高职称和高研究能力的教授、博士、研究员科研队伍。
学院秉承“为祖国歌唱、为社会奉献、建艺术高地、走时代前列”的办学理念。以优良的学风和高水平的教育质量为国家培养了万余名优秀专业人才。戏剧家熊佛西、陈白尘、吴茵,作曲家常苏民、何训田、贾大群、高为杰,画家张大千、张善子、李有行、吴作人、丁聪、马一平,语言学家吕叔湘,声乐教育家郎毓秀,钢琴教育家但昭义,舞蹈教育家李楠,表演艺术家刘晓庆,世界钢琴王子李云迪,青年钢琴家陈萨,世界青年小提琴家宁峰、文薇,青年歌手张迈、李宇春、何洁、谭维维、王铮亮、魏晨、秦海波、韩炜等均是我校杰出校友代表。
近五年来,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和评奖中获得国际奖项209项,国内奖项1176项,科研立项83项,出版学术专著近100部。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文化部科研发明奖两项,省级科技奖20项。国家教育部、中宣部、团中央授予的奖项达17项。为我国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显著贡献。
学院的发展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和支持。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温家宝、李鹏、李岚清、周永康、曾庆红、曾培炎、杨汝岱等先后莅临我院视察,听取学院发展汇报,观看我院师生的汇报表演,并与师生们亲切座谈、联欢,对我院的办学成绩、办学特色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强校之梦,缘于报国之情。四川音乐学院全院师生员工正同心同德、乘势而上,为争办人民满意的四川艺术大学而昂扬奋进。
一、培养目标
培养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艺术人才,各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创作、演唱、演奏、音乐理论研究、音乐编辑、舞蹈表演与教育、歌剧表演、美术教学与创作、绘画、艺术设计、游戏设计与制作、空间规划与设计、戏剧表演、影视表演、传媒、群众文化教辅等工作或继续攻读硕士学位。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大专院校及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
二、本科层次招生专业
(1)音乐类各专业
教学单位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 地点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12000 |
五年 |
校本部 (成都市新生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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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
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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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系 |
音乐学 |
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 |
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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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系 |
音乐表演 |
钢琴、钢琴调律、古典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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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 |
音乐表演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钢琴专业可同时兼报竖琴)、提琴制作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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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系 |
音乐表演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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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器乐系 |
音乐表演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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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系 |
音乐表演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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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与合唱系 |
音乐表演 |
歌剧表演、合唱、钢琴伴奏(声乐艺术指导)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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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系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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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音乐舞蹈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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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12000 |
新都校区 (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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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与艺术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制作、文化创意产业 |
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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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音乐学院 |
录音艺术 |
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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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声乐(通俗唱法)、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手风琴】、流行歌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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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音乐传媒 |
9600 |
(2)舞蹈表演类各专业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地点 |
表演 |
中国舞表演 |
12000 |
四年 |
新都校区 (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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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系 |
中国古典舞表演与教育、中国舞表演与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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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音乐学院 |
现代流行舞蹈 |
单位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 地点 |
戏剧系 |
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 |
12000 |
四年 |
新都校区 (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
国际演艺学院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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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艺术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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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演艺学院 |
播音与主持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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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艺术系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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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演艺学院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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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
戏剧影视文学 |
12000 |
(4)美术类各专业
教学单位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 地点 |
戏剧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服装化妆设计 |
12000 |
四年 |
新都校区 (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
成都美术学院 |
动画 |
二维动画、三维动画、数字插图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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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演艺学院 |
影视电脑动画、影视化妆造型、影视美术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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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艺术系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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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美术学院 |
绘画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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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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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展示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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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五年 |
注: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专业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考试办法和时间
(一)文考报名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考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
我院2017年省外招生专业考试将采用网上预报名、考点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1.网上预报名
网址:四川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zsw.sccm.cn
时间:2017年1月1日起至各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考点现场确认:
网上预报名后,考生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考点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交费、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因要现场采集照片,考生须本人亲自报名确认,不能代报。因故未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在考点现场确认时进行网报的补报。
3、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重庆考生,“音乐类”专业必须到我院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美术类”专业必须在重庆我院所设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表演、播音与主持、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等四类专业只须参加重庆市该类专业的统考,我院认定重庆市专业统考成绩。
4、省外考生报考同一专业方向不得在不同考点参加考试,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5、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专业准考证及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6、我院所设考点除音乐类专业校本部考点已定外,省外各考点均在联系当中,一旦确定立即在本简章中补充公布。
五、注意事项
(一)“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独立学院)”招生相关要求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网址:http://www.cymyadc.com/ 咨询电话: 0816—6357996
(二)校本部考点音乐类招生专业考试有关安排
2017年3月6日至7日上午专业考试报名,3月9日下午张榜公布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同时考生熟悉笔试考场。3月10日至3月12日进行各专业的笔试科目考试,3月13日开始进行各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生所报专业的面试科目考试时间以本人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凡不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参加专业面试和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省外音乐类招生考点有关说明
考生在同一考点报考音乐类多个专业,各专业考试科目中若均含有“视唱练耳及乐理(三)”[视唱(面试),练耳及乐理(笔试)]科目,考生只需参考一次。各专业的笔试科目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自负其责。
(四)视唱练耳及乐理(三)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省外音乐类各考点考生直接在试卷上答题,校本部考点考生采用答题卡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
(五)凡报考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音乐剧、歌剧表演、音乐教育、音乐舞蹈等专业的考生需自备伴奏用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人员;考生是否须检查发声器官,由主考教师在专业考试期间根据考生具体情况确定。
(六)音乐类各专业考生“器乐演奏”考试均不得使用伴奏。
(七) 身高要求:中国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与教育、中国舞表演与教育、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歌剧表演、音乐剧、戏剧影视表演、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各专业女生须达到1.60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0米以上。
(八)我院三年制专科各专业只面向四川招生,所有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考生凡不按此规定填报我院各专业的高考志愿均视为无效志愿。
(九)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文理兼收,录取时不分文理,按我院规定的录取方式将文、理科考生的成绩混合在一起排序,同时投档录取;外语语种不限[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各专业新生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我院招收留学生和境外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十一)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至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十二)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三)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将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和录取依据。
(十四) 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凡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五)省外考生的专业成绩我院于4月中旬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zsw.sccm.cn;公布时间10天左右)。在此期间,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的考生按网上的查分要求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我院招生处只将专业考试合格者的成绩通知单于4月中、下旬邮寄给考生。
(十六)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按照我院报名考试日程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十七)严禁考生将任何电子产品(通讯工具、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等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八)不接受函报。考生食宿和旅费一律自理。
(十九)本简章仅供省外考生专用,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0021
电话:028 85430270
传真:028 85430284
网站:http://zsw.scc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