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在全国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文化部门、影视
制作公司、影视
娱乐报刊、
视频网站、新
媒体机构、企事业公关宣传部门从事
摄影、
摄像、撰稿、
编剧、
节目制作、音响
设计及
文艺类节目
主持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专门人才。
根据数字媒体时代对影视传媒人才的需求,以影视艺术为支点,突出摄影、摄像及节目
后期制作的专业特色,以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较强制作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
课程设置以
文学艺术、影视史论等公共及专业基础课为根本,夯实人文社科及本专业理论基础;以
编导基础、节目制作、市场
研究等专业必修课为平台,掌握广播电视编导基本流程及数字化影视制作
技能;以非线性编辑、电视
音乐编辑等方向模块课为导向,强化影视摄影、摄像及节目制作能力。学制四年。
凡符合普通高等
学校统一招生
考试报考条件,外语语种为
英语的陕西、湖南两省艺术类
考生均可报考,计划招生30人。
1.
专业课统考
成绩以生源地省招办组织的艺术类
播音编导类成绩为准。
2.湖南省按
高考文化课考试总成绩50%加专业课考试总成绩50%比例折合综合分,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省按省招办相关文件执行。
3.新生入学后进行复审,如发现专业、文化水平及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标准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
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4.学费标准:按国家核定的艺术类广播电视
编导专业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