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与办法
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校正视力在5.0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报考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试。报考时须持:
1.身份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底彩色一寸证件照四张。
二、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45人
广播电视编导:60人
三、报名考试
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复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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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2月28日 |
初试: 3月2日 |
朗读指定稿件 |
①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
3月4日~5日 |
笔试: 3月6日 |
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初试结束后,学校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办理复试手续后进行复试。
四、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或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