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山东师范大
学音乐学院2018年招生专业考试说明》
一、音乐学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音乐学专业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最终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
1、初试
只考技能,限考一项(声乐、键盘、器乐均可),每项准备一首曲目。
2、复试
音乐学专业复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技能测试与基础乐科两大部分。技能考试2项,声乐必考,键盘、器乐任选其一,占总成绩85%;基本乐科包括乐理、听音、视唱,占总成绩15%。
(1)技能 85%
技能考试2项,声乐(必考),键盘或器乐(各种乐器)任选1项,考生自主选择主副项,主项准备曲目2首,副项准备曲目1首,全部要求背谱演唱或演奏,除钢琴外所有乐器自备。
(2)基本乐科 15%
①乐理 5%
考试内容:音及音高、演奏记号、常用术语、音程、和弦、调式、调号、译谱、调式调性分析。
考试形式:集体笔试,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闭卷完成,时间为60分钟。
②听音 5%
考试内容:旋律音组、和声音程、和弦性质、和弦连接、节奏、单声部旋律。
--旋律音组:不超过一个八度的各种音程。
--和声音程听写:不超过一个八度的各种音程。
--和弦性质:只记性质,不记音位。
--和弦连接:写出大、小、增、减四种三和弦和属七和弦的原位和转位和弦的音位。
--节奏听写:写出包括单纯音符、附点音符、切分音、连音符、休止符等。最小时值为16分音符的各种节奏组合。
--旋律听写:在无升降号的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民族五声调式的4/4、2/4、3/4、3/8、6/8几种节拍旋律中选择。
考试时,以上各项,均给予标准音,节奏与单声部旋律听记提示节拍速度。
考试形式:集体笔试,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闭卷笔试。时间为40分钟(弹奏结束,给予5分钟整理时间,考试结束)。
③视唱 5%
考试内容:五线谱、简谱各一条。五线谱为一升或一降高音谱号的视唱,首调或固定调自选,可自行定调。两条皆采用常见节拍、节奏型及调式,二至四个乐句。
视唱包括级进、跳进的旋律音程,节奏包括均等音符、附点音符、切分音、连音符、休止符在内的各种形态组合。
考试形式:每个考生单独视唱,唱前给准备时间。考试顺序在规定的单元时间内按抽签号决定。
二、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分初复试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最终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
1、初试
只考技能,限考1项,准备自选作品1首。
2、复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技能测试与基本乐科两大部分,技能占总成绩85%,基本乐科包括乐理、听音、视唱,各占5%,总计占总成绩15%。所有方向要求背谱演唱或演奏,除钢琴外所有乐器自备。
(1)技能 85%
①声乐方向
(a)准备声乐作品三首,考试时,考生自选1首,抽考1首。
②键盘方向
(a)自选大小调音阶、琶音一组。
(b)练习曲一首
(c)复调一首
(d)乐曲、奏鸣曲各一首(考试时任选一首)
(a)练习曲一首
(b)器乐曲两首(考试时抽考其中一首)
(2)基本乐科
考试内容和方法与音乐学相同。
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该专业分初复试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最终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
1、初试
初试内容:限考钢琴,准备自选作品1首。
2、复试
复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基本乐科、钢琴、笔试三部分。背谱演唱或演奏,除钢琴外所有乐器自备。
(1)基本乐科15%
基本乐科考试内容与要求、分值分配和音乐学相同。
(2)面试50%
钢琴必考,自选作品2首,其中练习曲1首,大型乐曲1首。加试乐器演奏或声乐演唱。
(3)笔试35%
笔试内容:和声、歌曲创作。
和声:指定旋律配四部和声,难度到“一级近关系转调” ,占15%。
声乐作品
写作:即为指定歌词谱写旋律及钢琴伴奏,民族歌曲风格与艺术歌曲风格皆可,占20%
四、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方向)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该方向不单独进行专业测试,认同我校音乐学院其它专业方向专业测试合格证,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舞蹈学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舞蹈学专业分初复试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最终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
1、初试
初试内容:形象面试、基本条件测试、舞蹈作品。
2、复试
复试满分100分
复试内容:
(1)舞蹈作品(不得与初试重复)、技能技巧、动作模仿,占90%
(2)节奏 10%
注:伴奏音乐均采用CD光盘,考生自备。
说明:
1、考试时,评委有权指定演唱(演奏)考试说明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专业按文化课投档,
学校按专业成绩录取。
3、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方向)认同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专业合格证,按
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本说明如与上级有关政策有冲突,以上级公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