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拥有山东省第一个音乐学、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在音乐史研究、音乐
教育理论、和声理论、
声乐演唱、
钢琴演奏、手风琴演奏、
唢呐(笙)演奏以及
舞蹈表演与教学研究等十余个方向招收硕士
研究生。此外,学院还招收教育硕士、
艺术硕士以及同等学力、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
研究生。
学院拥有一支年龄、学历、学缘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75人,其中,在职教授14人,副教授1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40人,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泰山
文艺奖一等奖四项,二等奖多项。学院先后聘请刘诗昆、李德伦、刘德海、郎朗、郑小瑛、黎信昌、周小燕、金铁霖等着名
音乐家为名誉教授。
学院建有琴房140余间,拥有多
媒体电脑音乐室、MIDI
制作室、数码钢琴教室、音像
资料室、图书
资料室、
录音棚、现代化多功能音乐厅、排练厅、舞蹈
形体训练房等,拥有立式钢琴百余架,斯坦威、蓓森朵芙等台式演奏级钢琴多架,各种
乐器齐全,教学实验设施完善。
学院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强化专业建设,并取得显着的
成绩。音乐学专业先后被评为山东省特色专业(2015年)、国家级特色专业(2016年),舞蹈学专业(2005年)被教育部评为A++专业。近三年来,在各种大赛中,我院在校生先后获得“金钟奖”“文华奖”、“桃李杯”、“
荷花奖”等国内最高级别的音乐、舞蹈大奖9项;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师范专业基本功比赛,获得团体二等奖;囊获第十一届山东省
电视歌手大赛
美声、民族、流行三种唱法金奖,部分同学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电视
歌手大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目前,学院已培养毕业生三千余名,主要分配在省内外高校、
部队、机关、文艺团体、
广播电台、电视台及企事业单位,成为各行各业中的音乐骨干力量。
音乐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
技能,具备在音乐研究
机构、高等院校和中
小学进行
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音乐研究人员以及社会所需的艺术教育
工作者。
招生条件:符合国家
招生条件,具备音乐教师或音乐教学研究的培养
素质,五官端正,耳、喉无疾病。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及音乐
表演能力,具备在专业文艺团体、
艺术院校及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表演(声乐、
键盘、器乐)、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与欣赏、曲式分析、和声、民族民间音乐、重奏(重唱)、合奏(合唱)室内乐、
歌剧表演、艺术实践等。
招生条件:符合国家招生条件,具备专业表演人才培养素质,五官端正,耳、喉无疾病。身高:男1.70米、女1.60米以上(未满18周岁可适当放宽)。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及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作曲、电脑音乐制作、高级和声、复调、指挥法、配器、
中国传统音乐、
戏曲、钢琴、视唱练耳、音乐美学、中外音乐史与欣赏等。
招生条件:符合国家招生条件,具备作曲专业培养素质,五官端正,眼、耳无疾病。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懂法律法规,具备管理和经营方面的方面的较强社会实践能力,具备为各大艺术团体、电视台、
唱片公司、文化部门组织、策划艺术
活动和从事研究艺术
活动规律研究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法语、乐理与视唱练耳、音乐艺术管理学、艺术
评论、演出经营与管理、音乐会策划及舞台艺术管理、法律与艺术法规、声乐、钢琴、器乐等。
招生条件:符合国家招生条件,五官端正,眼、耳无疾病。
舞蹈学专业
培养目标:掌握舞蹈与音乐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舞蹈表演、
编导与教学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高等院校与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教学及研究的复合型人才。
招生条件:符合国家招生条件,
考生须五官端正、
形象好、身体比例协调,舞蹈基本功好。身高:男1.70米、女1.60米以上(未满18周岁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