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文学院。
3.报到办法: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及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前来办理报到、缴费、领取专业准考证等手续。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4.考试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文学院。
6.考试
内容:
(1)指定
稿件朗读(当场随机抽题)
(2)话题评述(当场随机抽题,限4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
才艺展示,在下列两种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a)
舞蹈、
小品、
曲艺或
声乐等(不含
器乐,伴奏带自备,
配音带做成CD格式);b)
朗诵自备文学
作品(
诗歌、
散文、童话、
寓言、
小说片段等任选一种,限时2~3分钟)
(4)文学常识和综合
素质考查(其中文学常识当场随机抽题)
专业考试四项满分300分,其中(1)项、(2)项、(3)项满分各80分,(4)项满分60分。
7.专业考试结果将于2017年3月底前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
录取办法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
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
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江苏省按男女分别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江苏省外考生不分男女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查询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2.南京师范大学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校考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3.本简章内容如与
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
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考试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等学校均认可且有效(其中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仅认可江苏省考生成绩)。其他认可我校2017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文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52、13770752447
咨询网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