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考 须 知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
2.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的专业考试(湖南省考生认可省统考成绩)。
3.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采取面报方式,考生在考前1~2 天到考生所在省我院所设考点报名,提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安排情况。
4.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发放的2012 年艺术专业测试准考证,并交报名费及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后,须仔细核对准考证上信息是否与本人信息一致。
5.考试时必须三证(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发放的2012 年艺术专业测试准考证、报考我校专业准考证)齐全,考生考试过程中使用的乐器、伴奏、画具等用具自备。
6.考生需提前10 分钟入场,迟到30 分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二、专业考试项目
1.美术类
素描、色彩(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音乐类
(1)主专业(分声乐、器乐、钢琴、理论作曲四门,考生任选一门)、加试(除主专业外,须从其它三门或舞蹈中任选一门作为加试)、视唱、练耳(笔试)、音乐基础理论(笔试)。
(2)先统一笔试,然后按顺序进行主专业、加试、视唱的考试。
注: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身高男1.65 米以上,女 1.55 米以上。
3.舞蹈学
(1)基本功测试
① 基本条件、软开度等。
② 技巧组合:跳、转、翻、控制。
(2)剧目测试(时间在三分钟以内)
(3)模仿与口试(模仿由老师跳,学生模仿;口试由评委老师提问,学生回答。)
注:舞蹈学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身高男1.70 米以上,女1.60 米以上。
三、计分标准及成绩查询
1.计分标准
美术类专业总分300 分,其中素描150 分,色彩150 分。
音乐类专业总分300 分,其中主专业占60% ,加试占5% ,视唱占10% ,练耳占15% ,乐理占10% 。
舞蹈学专业总分300 分,其中基本功占40% ,舞蹈剧目占50% ,模仿与口试占10% 。
2.成绩查询:4月中旬考生可通过学校网站查询,网址:www.hnsyu.net。
四、录取
学校按照“公正、公平、公开”、“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专业考试合格的情况下,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美术类专业总成绩= 专业成绩×50%+ 文化成绩×50%,音乐学专业总成绩= 专业成绩×60%+ 文化成绩×40%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其它事项
1.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检,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费:学校执行湖南省物价局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美术学、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以上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湖南省物价部门2012 年最新核准的学费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