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首批实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也是国家“985工程”部省重点共建的高水平大学。学校坐落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依巍巍岳麓,临滔滔湘水,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初次就业到位率历年稳定在90%以上。
建筑与艺术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条件优良。秉承“大艺术、大设计”的办学理念,本着培养艺术与建筑类精英人才、实现多学科融合和专业跨越式发展的办学思想,致力于培养基础扎实、作风踏实、勇于创新的综合型优秀专业人才。学院现有正副教授40多人,有一批教学经验丰富、在国内外有较高声望、治学严谨的学术带头人、知名设计师、中青年书画家、音乐家和舞蹈家,并聘请了国内外数位著名专家、学者为我院的兼职或客座教授。先后与美、英、德、丹麦等国及国内共100余所高校和企业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建筑与艺术学院现有艺术学理论、设计学、美术学、MFA等7个硕士点和艺术管理、工程管理2个共建博士研究方向。学院下设工业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设计、美术、音乐表演等7个专业系。学院培养了一批基础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毕业生,受到了社会的普遍欢迎。他们在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研究设计院(所)及电视台等文化文艺单位为繁荣我国的艺术与设计事业做出了很大贡献。还有部分学生以优异的成绩考取或被推荐免试攻读知名高校硕士研究生。
2018年中南大学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收“设计学类”和“音乐与舞蹈学类”本科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大类
艺术类专业按“设计学类”和“音乐与舞蹈学类”招生。“设计学类”有艺术设计和工业设计两个专业,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实行通识教育,集中学习专业基础课和公共课,第三学期根据第一学年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及本人志愿,进入专业(专业方向)学习专业课程;“音乐与舞蹈学类”有音乐表演专业。
1.艺术设计专业:含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设计3个专业方向。
(1)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培养具有环境生态意识、艺术观念与设计技能,并能在企事业单位、高校、装饰装修公司、景观园林科研设计院所等从事室内设计、展示设计、景观规划、地产项目策划、园林设计等环境设计创意、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培养能独立担任CI策划、广告、包装、书籍装帧、印刷设计等实用设计的高级技术人才。
(3)数字媒体设计方向:培养在动漫设计、网页设计、影视后期制作等实用设计的高级技术人才。
2.工业设计专业:培养具备工业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设计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机构、科研院所从事工业产品造型设计、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3.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表演、舞蹈表演、钢琴演奏三个专业方向。
(1)声乐表演方向:培养具备扎实的演唱技能及舞台表演能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毕业生可在文艺团体、党政机关、高等院校以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声乐表演、艺术管理、声乐教学和研究等工作。
(2)舞蹈表演方向:培养具有扎实舞蹈表演、编创及理论功底的综合型人才。毕业生可在文艺团体、党政机关、高等院校以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表演、舞蹈编创、文艺晚会策划、艺术管理、舞蹈教学和研究等工作。
(3)钢琴演奏方向:培养具有扎实钢琴演奏技巧,具备从事独奏、钢琴伴奏的能力。毕业生可在文艺团体、党政机关、高等院校以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钢琴演奏、艺术管理、钢琴教学和研究等工作。
二、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在河北、河南、山东、湖北、浙江、福建、山西、安徽和广东等9省共下达设计学类招生计划160名。在河北、山东、河南、湖北和湖南等5省共下达音乐与舞蹈学类招生计划45名,其中声乐表演24名、舞蹈表演16名、钢琴演奏5名。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上述各省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校考
1.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颁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热爱艺术事业,无色盲、色弱者;报考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的考生,同时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面报方式,考生于考前1-3天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设立的考点报名,不接受跨省报考。
3.报名时所需材料及费用:
(1)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考生所在地艺术类考生省级统考准考证及其复印件;
(3)报名费及考务费:
设计学类考试每生200元;
音乐与舞蹈学类初试每生100元、复试每生200元。
4.考试科目、分值和考试内容:
(1)设计学类(含艺术设计、工业设计2个专业):
素描(人物,满分150分,时量120分钟)、色彩(静物,满分150分,时量150分钟)、速写(人物与场景道具,满分100分,时量40分钟)。
(2)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表演专业,有声乐表演、舞蹈表演、钢琴演奏三个方向):初试:声乐表演方向考生演唱一首曲目;舞蹈表演方向考生穿形体服、不化妆展示基本功;钢琴演奏方向考生演奏一首曲目。
复试:声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主专业(100分,要求与初试曲目不同)、视唱(10分)、练耳(10分);舞蹈 表演:主专业(100分,表演一场剧目)、命题即兴(10分)、节奏模仿(10分)。
5.湖北考点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
(1)地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2)考试时间:设计学类报名时间2月4、5日,考试时间:2月7日;音乐与舞蹈学类:报名时间1月10、11日,考试时间:1月13、14日。
6.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食宿费自理。我校对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统一评分,按不超过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倍的比例确定合格人数,再根据合格考生所在省份、科类按比例投放分省文、理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于4月15日前发出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公布分省分科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同时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上开通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系统。
四、录取
在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录取原则执行分省分科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设计学类录取原则:校考成绩居生源所在省报考我校设计学类考生中前三名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它考生的总成绩为校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优惠分不计入总成绩),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音乐与舞蹈学类录取原则: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投放了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而未单独组织校考的省份,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惠分不计入总成绩,同等条件下,省级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六、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专业课的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88830804 88830555
E-mail:admis@ csu.edu.cn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
邮编:410083
纪检监察电话:0731-88879252 88876771 15367844800
八、本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