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位考生限报三个专业方向(含主报和兼报),多报无效。
②如果考生所报考的多个专业方向在考试时间上发生冲突,由考生自行取舍。
③各专业方向考试曲目的填写顺序必须按照招生简章规定曲目的顺序填写。
④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视唱练耳)、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及音乐表演部分方向(指挥、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钢琴演奏与编导)的考生专业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⑤键盘乐器演奏中的钢琴演奏与钢琴艺术指导方向初试、复试均同考场考试,考试内容要求相同。二者之间既可单报,也可兼报。单报按一个专业方向收费,兼报按两个专业方向收费。
⑥各专业方向的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科目分别按A、B、C三个类别进行考试:
参加A类考试的专业(方向)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方向仅指《乐理》科目)、指挥、钢琴调律、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
参加B类考试的专业(方向)为:演唱(美声和民族声乐)、中国乐器(含民族打击乐器)演奏、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钢琴演奏与编导;
参加C类考试的专业(方向)为: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