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17年播音主持艺术考试内容与科目分值
(一)考试内容
1.形象气质(允许淡妆上镜);2.指定稿件朗读;3.自备稿件朗读(3分钟以内);4. 情境主持或话题评述(5分钟以内)。
(二)科目分值
1.形象气质(40分);2.指定稿件(40分);3.自备稿件朗读(40分);4. 话题评述或情境主持(80分)。
(6) 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2017年4月4日前公布专业测试合格标准,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届时考生可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
(7) 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说明
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目前西北师范大学、衡水学院、河北大学影视艺术学院、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使用我校的专业测试成绩,具体要求和录取原则请查阅对应学校的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