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23号)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1〕32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85.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0.0分。
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2月5日起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考生在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由考生本人携带考生准考证于2018年2月12日上午9:00-下午3:00到上海大学(上大路99号)行政楼403室办理成绩复核手续。成绩复核仅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
考生可于2月6日上午9:00起登录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具体查询方法详见网站相关信息。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将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组织编导类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编导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