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2017年,我校艺术特长生计划招收西洋乐、民乐、舞蹈、声乐等4个大类共78人(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
2.考生须获得“北京大学2017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7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一级以上(含一级)证书。对于我校艺术团急需的项目:舞蹈、声乐、唢呐、笙、柳琴、阮类、三弦、民族鼓、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大管、圆号、大号、双簧管、竖琴,可适当放宽至二级证书。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相关规定,并组织艺术特长生资格认证测试,考生还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于2017年2月20日12:00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aoff.whu.edu.cn)上报名(点击报名)。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2017年2月28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将相关报名材料寄达武汉大学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材料包括:
2.“北京大学2017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7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艺术特长测试等级证书及文化笔试成绩单复印件;
3.能展示本人艺术特长的近期(一年内)代表作品的DVD光盘(格式为avi或wma,不能使用后期制作技术优化器乐和声乐作品的录像音质)。
考生于2017年3月5日9:00-3月1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志愿确认。未按规定进行志愿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1.我校根据考生“北京大学2017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7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的文化课测试成绩确定文化笔试合格考生名单。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其他规定,考生还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7-68752637。
当考生在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上提交的专业志愿与其高考专业志愿不一致时,以前者为准。如考生未及时反馈相关信息或信息不实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录取进校的艺术特长生,报到前须经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复查。复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艺术特长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参加大学生艺术团的训练和演出,不得擅自退团,否则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4.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7-68772387、68775318(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