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报名表
②个人自诉(须由本人亲笔书写);
③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④高中以来参加省市级以上(含)比赛的最高荣誉证书(复印件)及所获最高艺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2.材料确认。收到报名材料,我校将通过电话回复予以确认。
(三)专项测试
我校不单独进行专项测试,认可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等院校的考核成绩。
以上学校测试结束后,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考生,须及时将测试结果报告我校并提交我校所承认的相关高校艺术特长生等级认定通知复印件。我校将根据招收计划进行选拔,对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
考试院进行集中公示,并于2017年3月底前签订《南通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预录协议》,在
高考中享受艺术特长生特招政策,具体以预录协议为准。
四、相关政策
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必须在相应
录取批次填报我校志愿,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我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同批次
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按以下原则录取:
1.参加指定高校专项测试达优秀等级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学校给予优先录取。参加指定高校专项测试达合格等级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学校给予择优录取。
2.符合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录取的考生,我校将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3.艺术特长生进入南通大学后自动成为学校艺术团成员,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演出和比赛。艺术特长生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联系方式
报名
咨询: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团委
联系电话:0513—85012170、85012281
六、本简章由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全国或江苏省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本校也会做出相应调整。